达斡尔族乌钦
12-09 数据来源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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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地区或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乌钦是达斡尔族曲种,也称“乌春”,意为“民间叙事诗”,它用达斡尔族语演唱,广泛流传于嫩江流域的达斡尔族群众中。乌钦多表现生产劳动、社会生活、反抗压迫、教诲劝诫等内容,一篇作品短则几段,长则上百段。这个少数民族曲种没有固定的吟唱调,但演唱风格丰富多样,有的低沉雄浑,有的欢畅明快,有的伤感哀婉。
达斡尔族乌钦最初演出时多为徒口演唱,后来发展为艺人手持“华昌斯”(四弦琴)自拉自唱。乌钦说唱以韵文为主,散韵结合。其词句有固定格式,四句一段,押头韵,两句或四句一押韵。词句中不加任何衬词,吟唱起来音律和谐,富于节奏感。乌钦的演出曲目很多,根据历史故事改编的《王国乌钦》、《莺莺之歌》、《红楼梦》、《十三妹》、《西游记》,反映生产劳动的《四季》,反映社会生活的《兵营之歌》,表现反抗压迫斗争的《少郎与岱夫》等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作品。
乌钦是达斡尔族民间古老说唱艺术的遗存,具有重要的社会历史及艺术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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