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年
10-11 数据来源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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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地区或单位:贵州省丹寨县、雷山县
苗年即苗族新年,一般在秋收完毕、一年农活基本结束时举行,过苗年一是为了悼念五千多年前在部落大战中罹难的苗族始祖蚩尤,二是庆祝一年劳作的收获,三是祭祀祖宗神灵及苗族视为保护神的枫木、竹木、岩妈、水井等。
在贵州省清水江、都柳江流域的苗族聚居区,苗年是一年中最为重要的节日。自古至今,这一地区的苗族一直使用着与汉族农历不同的苗历,苗历岁首即为苗年。当地过苗年需通过协商按顺序进行,这使得不同苗寨可以在不同年份轮流成为节日狂欢的中心区域。
苗年是苗家一年劳作的结束与欢乐的开始,苗年期间人们走村串寨,你迎我往,杀年猪、打糯米粑、祭祖、吃团年饭、喝串寨酒、跳芦笙舞,部分地区还举行斗牛、斗鸟、赛歌等活动,喜庆活动一个又一个,芦笙盛会一寨接一寨,欢乐一直持续到早春二月的“翻鼓节”。
在贵州省丹寨县及其周边县市,苗族“嘎闹”支系的四个亚支系有过苗年的习俗。其中“尤”支系主要居住在丹寨北部、凯里南部和麻江东部,“恭”支系主要居住在丹寨境内、凯里南部和剑河、台江、黄平、麻江的部分地区,“白领苗”支系主要居住在丹寨南部、三都北部,“清江苗”支系主要居住在雷山西部、丹寨东部。
随着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农村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节日的期盼心情已经逐步淡化。走出苗寨的年轻一代过苗年时也不回家,这样苗年的节日气氛大为减弱,导致整个苗年的传统节俗趋于衰微,亟待保护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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