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琴书
12-09 数据来源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反馈
申报地区或单位:山东省郓城县
山东琴书为民间小曲联唱体,共有小曲二百余支,最盛时演唱曲牌和演奏曲牌多达300个,以【上河调】、【凤阳歌】、【梅花落】最常用。随琴伴奏的乐器也越来越多,以扬琴为主奏乐器,另有筝、坠琴、京胡、板胡、软弓胡、四股弦、碟子、大板梆子等。传统曲目分牌子曲、中篇、长篇3类。共有曲目一百多个,书帽、诗、引六百余首。
山东琴书自明初兴起于郓城,迄今约有六百年的历史。据《郓城县志》载:“琴曲始出于书香之家”,称为“琴筝清曲”。至清朝中叶,“琴筝清曲”渐渐冲破了文人雅士的小圈子,由起初的“携访友”变为农闲时节的自娱性“庄稼耍”,或曰“玩局”,开始在郓城一带农村盛行。这时期的演唱,重在比赛唱腔的优美、曲牌的多寡,以及乐器演奏技巧的高低。为满足听众的需要,曲目已由唱小段发展到唱大段,以至短、中、长篇书目。
山东琴书文化底蕴丰厚,为我们研究中国民间艺术的发展规律提供了活的资料,许多传统曲目至今还保留着深刻的时代印记,对研究民俗文化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学术价值。
展开全文
APP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