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三川土族的“跳法拉”
青海省土族聚居的民和县三川地区,每年农历七月十二日至九月十五日,要举行规模盛大的民众“纳顿”会。这种民俗活动,是三川土族特有的传统节日,也是延续至今的一种军事部族时期的祭祀仪式。
“纳顿”的最后一个程序是“跳法拉”。“法拉”是土语的音译,意为“神汉”。法拉作为人与神的中介,在神附体后,他代表神说话,下圣意。法拉跳神时,手持钢制古戟,两腮插上两把长20公分、宽1公分的两支刃钎,绕场蹦跳作舞。也有将钢钎插在双鼻孔、双耳、双肩、双奶头、舌头上,被称为“十二钢钎”。当法拉进入亢奋状态后,口吐白沫,目光呆滞,此时即神灵已经附体。法拉跳舞向神献祭,并手执神刀,跑到幢幡前向宝盖、钱粮及帐前供物各击一下,随后他人将上述供物取下焚烧。法拉向村民宣示神谕:今天某村某家“纳顿”设下神坛请我来,我心里喜欢,钱粮已收下。今后你们安崇奉神灵,我去禀报玉皇,保佑你们村子,年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畜平安!此时人们呼号应和,以示接受神谕,感谢神灵保佑。随后,人们将神轿抬起绕场一周,并把从村外请来的“二郎神”神轿移交给下一个举行“纳顿”村庄的人员抬走,本村神轿则仍迎回本村二郎神座安放。
三川地区土族村庄的“跳法拉”祭祀仪式基本相似,“跳法拉”是当地土族重要的傩仪活动,同时还有约束人们行为的潜在功能。此种仪式可为研究土族先民原始宗教遗风的重要依据。《土族简史》记载:吐谷浑原为徒河鲜卑慕容氏的一支(今辽宁省锦西市西北及锦州市义县境内)。公元四世纪西晋永嘉(307-312)末年,在氏族首领吐谷浑带领下,西迁至甘肃省南部和青海省东南部地区,并建立了吐谷浑国。这说明在元蒙军队进入三川之前,三川土族先民就是吐谷浑西迁时所留下来的一部分“霍尔人”(黄河以北游牧民族的统称)。土族早期信仰萨满教,后来由于道教、藏传佛教传入三川而逐渐取代了萨满教,但三川土族至今还保留了在东北少数民族原始宗教信仰的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