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的历史起源是什么?傣族文化简介
傣族的社会发展,和祖国的历史分不开的。在公元前二世纪以前,傣族地区就是祖国西南和中印半岛的缅甸、印度、泰国、柬埔寨、越南等国进行经济、文化交流的要道。西汉元封二年(前109)汉武帝开发西南地区,建置益州郡时,傣族地区即是益州郡的西南边疆;东汉永乐十二年(69)在哀牢地区增设了永昌郡,傣族地区属永昌郡管辖。当时永昌徼外的傣族先民——掸族部落,曾3次遣使携土产珍宝到东汉京城——洛阳朝贡,受到中央皇朝的封赐。公元120年,掸国王雍由调复遣使朝贺,并派出精湛的乐队和杂技艺术团到东汉宫廷演出,博得安帝和群臣的赞赏,东汉皇朝赐给掸国使节印绶、金银、彩缯;掸国王雍由调被封为汉大都尉。至此,傣族和东汉皇朝正式建立了隶属关系。
这一时期,傣族社会已进入农村公社制。唐宋两代是傣族社会迅速发展的时期。当时傣族先民称金齿、银齿、茫蛮、白衣等,先后分属于云南地方政权南诏和大理管辖。根据樊绰《蛮书》及《新唐书·南诏传》等记载,唐时其分布区域广及今保山、凤庆、临沧、孟连、景东、西双版纳、德宏及红河州一带地区,与今日傣族分布区域大体相当。就在这个历史时期,傣族先民在滇西建立了勐卯国(公元七世纪),在滇南开南州(后银生府)一带也扩大了自己的地域。
到了宋代,傣族先民在滇南地区以景洪为中心建立“景龙金殿国”,时在宋孝宗淳熙七年(1180),其首领叭真受大理国封号,“命为一方之王”(《泐史》),10年后征服远近各邦,成为盟主,所辖地域广大,人口众多。傣文编年史书《泐史》称其“有人民八百四十四万,白象九千条,马九万七千匹”。由于南诏、大理对傣族地区统治的加强,进一步密切了边疆与内地和中央皇朝之间的联系,傣族社会已处于封建领主制。这个时期傣族文化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生产力有了很大的发展。唐时的傣族先民已进入了畜力犁耕的农业阶段,水利灌溉普遍应用于水稻之中。社会生产的极大发展。并由此带来了傣族地区商品交换的繁荣。明李京《云南志略》讲到傣族地区“毡布茶盐,互相贸易”,实是唐宋时商业情况的继续。
傣族地区自古是中外交通的一条要道,西汉时所谓“蜀身毒道”或“西南丝道”,就是从四川经云南德宏等傣族地区通往缅甸、印度的交通线。到了唐代,云南与中南半岛之间已有四条交通线,都经过傣族地区。傣族地区所产之金、银、布、茶、盐及许多热带果品,也就进入了中外市场。傣族地区的物产,也吸引了不少内地商人。1253年,蒙古军灭大理国。元朝开国后,于至元十一年(1274年),建立了云南行省,开始在傣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在云南南部今西双版纳等地建立了彻里军民总管府,在西部包括今德宏州一带建立了金齿宣抚司,设六路总管府,后又建立了许多土司政权,加强了云南边疆地区的政权建置。清朝初期,仍沿袭明制在边疆推行土司制度,后来对靠近内地的傣族地区进行“改土归流”,即由清廷委派的流官进行统治,这些地区逐步过渡到封建地主经济。清乾隆以后,云南的土司都属清政府委派的流官所建立的府厅管理。西双版纳于雍正七年(1729)属清朝普洱府管理。民国时期,土司衙门虽基本保留,但国民党在西双版纳设立了“思普沿边总局”,分置八个区,与当地土司共同议政;全区的重大事务归总局长处理;国民党在德宏地区设立芒遮板(今潞西)、南甸(今梁河)、干崖(今盈江)、盏达(今盈江西)、陇川、勐卯(今瑞丽)、盏西(今腾冲西)等行政委员,分辖各土司境,大大削弱了土司的权力。ブ谢人民共和国时期,废除土司制先后在傣族聚居区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并进行了土地改革和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傣族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经过半个多世纪傣族地区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尤其是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傣族人民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