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婚嫁习俗
蒙古族婚嫁习俗可以说是一部百科全书,综合反映了蒙古族的历史、民俗、社会、信仰以及衣、食、住、行等,是珍贵的文化遗产。蒙古族的婚姻为一夫一妻制,有同姓不婚的习俗。婚礼要经过媒人说亲、相亲、订婚、娉礼、许婚筵、迎亲、送嫁、行见阿姑之礼、举行结婚等较为繁复的程序。
蒙古族婚嫁风俗:
婚制:蒙古族有抢婚和聘婚两种婚姻制度。抢婚是奴隶制社会的一种婚姻形式。公元十三世纪以前,蒙古族社会多半为抢婚制。如成吉思汗的父亲也速该把阿秃儿与诃额仑夫人的成亲,就是抢婚形式。聘婚是封建社会的一种婚姻形式。公元十三世纪以后,蒙古族进入封建社会,即普遍实行聘婚制。但仍有抢婚制的残余。在部落间的战争中,抢婚或掠夺婚仍屡见不鲜。
婚恋习俗:蒙古族人一般在金秋八月开始谈婚论嫁。小伙子的父母委托信赖的说亲人,择个好日子带上儿子去看中的姑娘家说亲。姑娘及父母如果看上了小伙子就收下献上的哈达和一盘饼食,这事就此定了下来。冬天是举办婚礼的好日子,经双方选定日子后,新郎家于傍晚时分到姑娘家接亲,至此婚礼已经开始,民族风格浓厚、趣味横生的各种婚礼节目连续上演,一直到东方发白;接新的队伍才跨上骏马,同送亲的队伍一道往新郎家进发。在离新郎家不远时送亲的队伍停下,迎亲的队伍到家后重新偕同新郎的父母亲人前来第二次迎接。在婆婆为儿媳妇掀开盖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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