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被诅咒的酒
一、酒是“通神之物”还是“作案工具”?
——关于酒文化和中国封建政治的关系
酒从被发明的那一刻起,立刻就成为“政治液体”。由于使人亢奋和稀缺等特性,酒在远古属于奢侈品,最早酒被作为“通神之物”,是“圣液”,用于祭祀、庆典、战争等隆重场面。在古代,统治者认为:“国之大事,在祀在戎。”战争决定一个部落或国家的生死存亡,出征的勇士,在出发之前,更要用酒来激励斗志。酒与国家大事的关系由此可见一斑。祭祀活动中,酒作为“超自然之物”,首先要奉献给上天、神明和祖先享用。周公颁布的《酒诰》,明确指出天帝造酒的目的并非供人享用,而是为了祭祀天地神灵和列祖列宗,严令禁止“群饮”、“崇饮”,违者会处以死刑。反映周王朝及战国时代制度的《周礼》中,对祭祀用酒有明确的规定。如祭祀时,用“五齐”、“三酒”共八种酒。主持祭祀活动的人,原始社会是巫师,巫师的主要职责是奉祀天帝、鬼神,并为人类祈福禳灾,在古代权力很大,地位很高。后来又有了“祭酒”,主持飨宴中的酹酒祭神活动。
所以酒被发明后很快成为“政治液体”,由于这样的特性,在中国历史上,酒类的生产、销售、拥有和使用被高度垄断,历朝历代,都设立有专门机构管理,被称为“酒政”。历代都设有酒官。周有酒正、汉有酒士、晋有酒丞、齐有酒吏、梁有酒库丞、隋有良酝署,唐宋因之。私自酿制、贩卖酒类会受到严厉的处罚,直到现在,中国还有一个行政管理机构“酒类专卖局”。
也就是说,最先的酒文化基本还没有进入大众食文化的范畴。既然神本身是一个伪存在,所以“通神之物”也就成为一个不折不扣、自欺欺人的伪命题。中国五千年来几乎没有一个和平更替的朝代,天下要么是抢来的,要么盗来的,要么是骗来的,这些以不光彩手法得到江山社稷的人,如同得手后的强盗或窃贼一样总是提心吊胆,担心“赃物”的失去,于是千方百计利用手里掌握的一切资源来证明其合法性,自己是君权神授,真龙天子。祭祀、祭祖、庆典等仪式莫不如此,酒之所以在祭祀中被委以重任,就是因为它的稀缺和神秘特性。装神弄鬼,以炮制宏大的场面和神秘的气氛来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愚弄并威慑他人。可见,和礼教、宗法、科举、阉割、裹脚等一样,酒在它的初期是作为统治阶级的一种统治道具,或者说是“窃国者”的作案工具之一。
悲哀的是,这种神秘液体协助统治阶级一时,却不能使保佑他们一世。统治阶级独占美酒的同时又陷入了自我迷醉,可谓“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直到毁掉了他们的花花江山。过量饮酒不但伤人身体,使人迷失理智,严重的还会导致国家的衰亡。杜甫在悲愤之极写下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已经成为揭露古代统治者纸醉金迷、腐朽反动的千古名句。正是统治阶级对美酒的迷恋,导致了江山的崩溃。
我想拿两个典型的王朝——商朝和夏朝来说明酒和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之间的关系,它兴于美酒,竟然亡亦亡于美酒。
从酒器来看,夏商二代统治者饮酒的风气十分盛行。特别是商朝,中国青铜器高度发达,出土的文物居然大多是餐具、酒具等器皿,出土的酒器不仅数量多,种类繁,其制作巧夺天功,堪称世界之最。
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正如许慎在《说文解字》上说,酒既可以制造出吉利,也可制造凶光。如《战国策·魏策》:“昔者,帝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又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果不出所料,历史证明夏禹的预见是正确的。夏的第一个皇帝就是传说中治水的夏禹,第三个皇帝是夏梁,一直到夏桀,夏基本上都处于鼎盛阶段,可是后来夏桀“作瑶台,罢民力,殚民财,为酒池糟,纵靡靡之乐,一鼓而牛饮者三千人。”夏桀变态到什么程度?他居然把自己喜欢的女人放进装满了酒的大池子,自己去喝这些女人“洗澡水(酒)”,直到最后把自己的头给喝丢了。夏朝被商汤灭后,夏桀被放逐。
伊尹和商汤怎么也没有料到自己开创的商朝基业,竟和夏朝一样,败于后代对美酒佳肴穷奢极欲的追求和对烹饪技艺的变态发挥。
商末,纣为帝乙少子,帝乙正妻所生,被立为太子。纣天资聪敏,体格魁伟,勇力过人,能赤手与猛兽搏斗,能言善辩,恃才傲物。帝乙死后,纣继位为王。纣王是个穷奢极欲的酒色之徒,喜淫乐,广建苑囿台榭,宠爱美女妲己,惟妇言是听。和“食变态”的夏桀相比,纣王可谓“青出于蓝胜于蓝”。《史记·殷本纪》称:“(纣) 高筑‘鹿台’,命乐师师涓作‘北里之舞’、‘靡靡之乐’等淫声怪舞。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商纣还无聊到将嘴里的酒吐进妃子的嘴里,又让妃子喂给自己!
纣王通宵达旦地饮酒作乐,不理朝政,不祭先祖和鬼神,致使百姓怨恨、诸侯离异。为重振自己天子威风,纣王不是施以勤政、仁政,而竟然是从烹调中的“烧烤”获取灵感,首创酷刑“炮烙之法”:用青铜制成空心铜柱,中间燃以木炭,将铜柱烧红,凡有敢于议论他是非的人,一律绑在铜柱上,活活烙死。他还喜欢另外一种剁为肉泥的酷刑“醢”。纣王昏乱暴虐,愈演愈烈,杀王子比干、囚禁箕子,人民的不满无以复加,连太师、少师都抱着乐器奔周。纣王众叛亲离,彻底孤立,最终历经17代30王(不包括汤长子太丁),长达496年的商朝被周所灭。
另外据一些历史学家分析推测,由于当时的盛酒器具和饮酒器具多为青铜器,其中含有锡,溶于酒中,使商朝的人饮后中毒,身体素质日益下降,国力日渐衰微,外强中干,不堪一击。
除此之外,还有两个典型,一个是三国时的蜀国,一个是定都南京后的太平天国,它们都是因为君主过度沉溺于酒色而灭亡的。
二、“灵感源泉”还是“灵感毒液”?
——关于酒文化和中国文学、中国人创造性思维的关系
酒,一开始就傍上了文化这个贵族。中国的文人,简直就是从酒罐罐里面浸泡出来的。中国历史上的文人,从孔子起(《十国春秋》载:“文王饮酒千钟,孔子百觚。”)“众人皆醉独我醒”的屈原,“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曹操,“纳酒收学徒”的杨雄,“座上客常满,樽中酒不空”的孔融,归入田园写下《饮酒》诗二十首的陶渊明,“斗酒诗百篇”的李白,“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杜甫,“炮笋烹鱼饱餐后,拥袍枕臂醉眠时”、“诗吟两句神还王,酒饮三杯气尚粗”的白居易,“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的苏轼,“今宵酒醒何处”的柳宗元,李商隐、范仲淹、杜牧、柳永、辛弃疾、李清照……到“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的曹雪芹……个个都是酒徒!很多还是嗜酒如命的超级酒徒,比如直接被活活喝死,且死而无憾的台湾著名武侠小说家古龙和历史小说家高阳。
总之,一和文化扯上关系,种种丑态百出的“酒精后遗症”立马变得魅力四射、彪炳史册了。所以,鸿门宴成了智慧的教科书,曹操对酒当歌尽显豪迈雄壮,卓文君当垆卖酒成为千古佳话,竹林七贤的放浪形骸成了潇洒超脱,李白的斗酒诗百是才华横溢,武松的鲁莽无知等同于勇猛豪爽,鲁提辖的流氓寻衅成了侠义之举,西门庆的兽性大发成了阳刚之气,孔乙己的迂腐邋遢那是性情中人……反正文人大多自恋成癖,最不缺的就是表扬和自我表扬的溢美之辞。
看来,文人的邋遢不叫邋遢,而叫潇洒,误导很多文学青年,常常将酒鬼和文学庸俗化理解,混为一谈,拿肉麻当有趣,拿夜壶当偶像,邯郸学步,东施效颦。
可以说,酒是中国文学的“摇篮”和“发酵剂”,没有酒就没有中国文学。林语堂先生在《谈饮酒与酒令》一文中说:“酒在文学上比别样的东西有更重要的贡献,它与香烟一样大大有助于人类的创造力。醉的人似乎是很自得的,在这个时候,人类介于事实与幻想间的创造力,便比平常更高了。”是的,仅从中国文学名家之作中,略加筛选和演绎,就足够写一本《中国酒文学史》了。直接“咏酒”或者“以酒咏物”的文学作品,从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里面有30篇,即占1/10的篇章提到酒)开始,一发而不可收拾,几千年来,酒气冲天。
除了文学,书法、绘画、武术等中国艺术都和酒密不可分。郑板桥的字画极难得到,于是求画者拿美酒“贿赂”,在郑板桥的醉意中求字画者即可如愿。郑板桥也知道这把戏,但他就是耐不住美酒的诱惑,写诗自嘲:“看月不妨人去尽,对月只恨酒来迟。笑他缣素求书辈,又要先生烂醉时。”“画圣”吴道子,作画前必酣饮大醉方可动笔,醉后为画,挥毫立就。“元四家”中的黄公望也是“酒不醉,不能画”。“书圣”王羲之醉时挥毫而作《兰亭序》,“遒媚劲健,绝代所无”,而至酒醒时“更书数十本,终不能及之”。“草圣”张旭“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笔”,于是有其“挥毫落纸如云烟”的《古诗四帖》……
至少,中国“诗歌大国”的称号是酒为我们赢来的。但我以为,这不是中国文学的骄傲,恰恰是中国文学的耻辱,至少是个误会。这样的称号,和服用了兴奋剂获得金牌或者吃了“伟哥”俘获芳心没有本质的区别。拿今天的一句法律术语,那叫“不正当竞争”,赢得很不光彩。我以为,林语堂先生的观点只是点到而止。酒的核心是什么东西?是酒精,学名乙醇,它的作用,在于刺激感官,使人兴奋,思维活跃,发散,甚至使饮酒者的意识在酒精的作用下,脱离肉体的物质性形态,飘飘欲仙,产生“升华”幻觉,获得短暂的“绝对自由”,这时候,一堆堆零乱的意象或者意象碎片像闪电一样曝光、迸发、掠过,很容易形成一幅幅奇妙的“意象蒙太奇”现象,恍若梦境。这是正常的生理反应,条件反射,任何人喝了酒都会产生,只不过,只有识文断字的读书人才能够用文字把这种瞬间的“意象蒙太奇”捕捉到,记录下来,连缀、剪辑、拼凑、堆砌在一起,竟然和诗歌创作的内在规律和苦心孤诣所追求的审美效果不谋而合——这就是诗歌!浑然天成!就这样歪打正着地在技术上对文学起了决定性的支持。
酒就是这样一种“意象催化剂”,当然,拿句时髦和玄奥的文学术语,这叫“灵感”。我最讨厌借助于烟、酒、咖啡、甚至迷幻药丸之类的“灵感说”,那恰恰说明了你的低能和行将就木,要靠注射激素或者“强心针”,才能保持僵尸的鲜活。感官的狂欢与其说是精神的“升华”,不如说是肉体的放任、迷醉和颓废。在令人眼花缭乱的诈尸般的文字和意象舞蹈之后,是才情的“透支”和思想的速朽。
有酒则思如泉涌,行笔如风,无酒则文思枯竭,呆若木鸡;有酒则性情中人,无所顾及,无酒则首鼠两端,噤若寒蝉。这和那些喝了酒才敢工作的刽子手和强盗有什么区别?大诗人徐志摩就分析过,中国诗人沉溺于感官,沉溺于“意象”,形象思维发达,却限制了抽象思维的发育和运用,缺乏想象力和深度,因而中国的文学成就始终局限于诗歌和散文之中。是的,我觉得,至少中国的科幻文学和先锋文学简直就停留在启蒙和亦步亦趋阶段!如果说酒果真能够决定文学的命运,那么“诺贝尔文学奖”至少有三分之二要颁发给中国人和俄罗斯人了。所以我以为,与其说酒成就了中国文学,还不如说它“阉割”或“溺杀”了中国文学。
我以为,一个真正有才华的人,只要有心思,只要不是特别疲倦,只要不饥饿,只要周围没有噪音,什么时候都可以写出好东西来。和厨师一样,写作只是一门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职业,应该有起码的职业素质。那种玄玄乎乎的“灵感说”纯属那些沽名钓誉者的虚张声势和别有用心。
三、“灵魂安慰剂”还是“灵魂蒙汗药”
——酒文化和病态人格
酒之所以和中国文人沆瀣一气,除了上述生理方面的因素,还有心理原因——酒的内在特性正好暗合了中国文人除了生理满足以外的双重人格需求。中国历史一直就是地痞、恶棍坐天下,文人始终处于被招安和被压制状态。在专制主义的重压之下,中国文人普遍人格分裂,特别是那些屈原似的、怀才不遇的“伪隐士”,带有双重人格面具,一是天性懦弱、委琐,“女性化”严重,而且是“怨妇”、“小妾”心态。二是理想主义和现实的格格不入,塑造其反叛和乖戾的性格。这两个沉重的人格面具在酒精的作用下都可以暂时卸下来,惟有酒可以担当此任,酒可以浇愁,求得暂时的麻木与忘却;酒还可以壮胆,让他们借酒发疯。酒暂时让人性回归,活得像个人样。这样,文人们得以在醉态中展露其率性、勇气和才情,敢于将喜、怒、哀、愁溢于言表,并且超水平发挥,写出那些期期艾艾、名垂千古的篇章。
中国历史上,酒和文人的典故实在是浩若烟海,不妨就让我们来看看中国文学史上最著名、最典型的几个“瘾君子”到底是些什么样的货色,酒和文人的人格塑造是什么关系,灿烂的中国酒文化和同样灿烂的中国文学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吧。
“五花马,千金裘,呼尔将出换美酒”、“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黄金白壁买歌笑,一醉累月轻王侯”、“千金骏马换小妾,醉坐雕鞍歌落梅”、“美酒樽中置千斛,载妓随波任去留”、“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这是历史上著名“诗仙”兼“酒仙”李白自己描绘的畅饮情景。杜甫在《饮中八仙歌》中云:“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再看看李白这只鸟:狂欢、豪赌、奢侈、狎妓、纵情于酒色山水之中,又恃才放犷、擅骑射、弄刀剑、炫武功、四处游荡。可以说,“酒”孕育和催生了李白的才情和倜傥,也同时塑造了他的人格,摧毁了他的命运。李白是个酒精受害者的典型。
在酒醉后,李白常常折冲樽俎,狂傲不羁,轻佻礼疏,甚至在皇上面前也如此。唐天宝初年春一日,唐玄宗与贵妃在兴庆宫沉香亭畔赏牡丹,忽听楼上李白饮酒狂歌:“三杯通大道,一半合自然。但得酒中趣,莫为醒者传。”太监连忙上楼大呼:“奉旨宣李学士见驾!”谁知李白全然不理,只说:“我醉欲眠君且去。”太监无奈,只得扶他进兴庆宫。玄宗见李白烂醉,忙命宫女含水喷其面,并亲自递来醒酒汤,李白睁眼一看,便要玄宗赐酒。玄宗关切地说:“你刚清醒,再醉怎办?”李白答曰:“臣斗酒诗百篇,醉后诗如泉。”
瞧瞧,这个流氓成性的诗人已经腐化堕落到何种地步!与其说李白是个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还不如说他是个伟大的流氓行为艺术家,他的诗歌正是其“流氓自供状”!这样一个整天烂醉如泥、连生活都不能自理的“酒疯子”又怎么能够胜任社会公职?按照现在的话来说,至少在官场的那一段时间,李白怎么也算一个“高级公务员”了,但他的言行完全脱离了一个人民公仆的标准,至少触犯了多项党纪:狂妄自大、擅离职守、斗志消退(大吃大喝)、生活糜烂(包二奶)……要受到纪委“双规”,甚至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的。
酒对文人而言,是逃避,是抚慰,是“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李白《将进酒》),却无法是解脱,更无法让其觉醒——因为一个真正的“醒者”,知道酒这个东西无济于事,是不会去喝醉的。
酒既可以让人现原形,又可以让人“躲藏”起来。李白本来还是有远大的抱负,但除了一度被召入朝之外,终身郁郁不得志。纵情于酒色山水之中,花间独酌,朦胧之中,明月、吊桥、身影、青楼等幻化为同类,触景生情,惺惺相惜,遂挥毫泼墨。他的狂放不羁的诗歌大多是他极度孤寂的排遣和寄托,看上去似乎充满阳刚之气,其实却折射出诗人的内心之死。那些呈现在诗歌中种种匪夷所思、叹为观止的想象,是在酒精的催化下所产生出来的,诗人将它捕捉和记录下来,表现了他的才情,却透支了他的生命,并非什么“超凡绝俗”精神。
比李白还嗜酒如命的文人,大概只有个魏晋时期的文坛领袖、“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了。刘伶是中国历史上当之无愧的“酒圣”,这个超级酒鬼的人格也和李白一样,备受历代文人的推崇。有关刘伶的酒事传奇最多。唐朝李贺《将进酒》中写道:“劝君终日酩酊醉,酒不到刘伶坟上土。”刘伶自诩:“天生刘伶,以酒为名”,其每每外出饮酒,必带一小童背铁锹相随,告之:“死便埋我。”旷世骇俗,无出其右。
《古今辞典》一书,有一篇《刘伶明誓》的故事:一次刘伶馋酒馋得厉害,叫妻子预备,妻子生气,将酒壶、酒杯砸个稀烂,哭着劝他:“你喝得太多了,为了健康,你该戒酒。”刘伶说:“夫人说的有道理,现在我要在鬼神面前发誓。”妻子一听,破涕为笑,以为他要痛改前非,便匆匆供上美酒佳肴。刘伶见酒肉供好,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口中念念有词:“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斛解醒,妇人之言,慎不可听。”说罢,端起供案上的酒一饮而尽,肉也大吃特吃,不一会儿醉倒在桌下,呼噜大作,如八戒打瞌睡。妻子见状,哭笑不得,她深知他内心的痛苦,从此便不再劝他戒酒。
《世说新语·任诞》中记载:刘伶每逢喝醉了酒,常常会做出一些怪诞癫狂的举动,比如把衣服裤子脱个精光,赤条条地一边喝一边疯狂地裸奔。一天,有人去访刘伶,见他如此尊容,实在看不下去,就劝阻他说:“你也是礼教中人,这等行径实在有失体统。”刘伶听了,醉眼一翻,竟然说:“我以天地为房屋,以房屋为衣裳,你怎么跑到我裤裆里来了?”
据传,刘伶常对人讲:“我什么时候得一大醉才妙。”学生们听了,就把他扔进酒缸,第二天一看,酒缸干了,刘伶坐在缸里似醉非醉地说:“你们许我一大醉,如何叫我闲坐在这里?”
刘伶醉酒后,还常常会形同泼皮,到处惹是生非,别人挥拳相向,他又立即下了软蛋:“我这鸡胸怎么放得下你那尊贵的拳头呢!”别人被奉承得很舒服,刘伶也就逃脱了皮肉之苦。
刘伶积毕生之愿写下了著名的《酒德颂》,鼓吹惟酒至尊的思想,为千古绝唱,却充分反映了魏晋时期文人的境遇和心态。社会动荡不安,长期处于分裂状态,统治者对一些文人的政治迫害,文人不得不借酒浇愁,或以酒避祸,以酒后狂言发泄对时政的不满。
“隐士”是纵贯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文化和政治景观,“竹林七贤”只是典型而已。这些自我放逐的文士表面麻木不仁,内心却十分觉醒。与其说佯狂佯傻是中国历史上隐士中的一种时尚,还不如说是一种流氓策略。刘伶、阮稽、嵇康等人表面有滥饮、裸饮、裸奔等无耻癖好,内心却始终处于难于“觅明君而侍之”,急于入世(即入仕途)而不能的焦虑之中,于是遁世避祸,隐于酒乡,整日颂扬老庄学说,纵酒清谈,苟存性命于乱世,用自我麻醉来掩饰自己的非我。正如杜甫所云:“沉饮聊自遣,放歌破悉绝”,“饮酒昏酣”,“遗落世事”。宋人叶梦得这样看待他们:“晋人多饮酒,至于沉醉,未必真在乎酒。盖时方艰难惟托于酒,可以疏远世故而已。陈平、曹参以来,已用此策……传至刘伶之徒,遂欲全然用此,以为保身之计……饮者未必剧饮,醉者未必真醉耳!”梁实秋先生也一针见血地指出刘伶“醉酒”是假,“病酒”是真。
表面上看,刘伶之流的嗜酒之态,既憨又痴又潇洒,也挺符合文人天马行空、百无禁忌性格特征,但酒醒之后那种加倍的空虚和痛苦,没有醉过酒的人是体会不到的。不管刘伶是愤世嫉俗,蔑视礼法,在其放浪形骸之后,透出的何尝不是一种浸入骨髓的绝望!“隐士”的痛苦之所以沉重到非醉而无法承受,就在于他们从来就没有真正醉过,他们异常敏锐而清醒地洞悉自己内心和外部世界的一切,他们酒具中满满盛装的是朝不保夕的恐惧、非人非鬼的恶心和尊严尽失的屈辱,连同酒和麻醉一起吞咽。
但是,话又说回来,在中国,哪里有什么真正的“隐士”?不管是“朝”、“市”还是“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哪里又有一片净土可供你“隐”?哪里都是名缰利锁,到处都是趋利避害之徒,就算你四大皆空,踏入佛门,那里面一样等级森严。无论李白、刘伶甚至古代全体中国人,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都把入世(即入仕途)当作最高人生理想,所谓“金榜题名”、“八乘大轿”(其实就是骑到劳动人民头上去)。这些所谓的隐士们依然还没有跳出鲁迅先生所揭露的国民世俗而扭曲的人格:“一为向往荣华富贵,金榜题名,光宗耀祖,衣锦还乡,艳羡发迹变泰,梦想着拾包掘金,鲤鱼跳龙门。装疯卖傻,只是仕途失意,内心牢骚满腹而已。”是的,所谓“哀民生之多艰”,“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之类夸夸其谈,说得委婉动听,而罄竹难书、耳濡目染的案例却尽是“达则人面兽心,穷则鸡鸣狗盗。”
是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更没有无缘无故的醉,明代陈继儒在他编撰的《小窗幽记》一语道破天机:“趋名者醉于朝,趋利者醉于野,豪者醉于声色车马。” 是的,如果真的超脱了,何必还像一只无头苍蝇,哪里臭就哪里飞?还要千方百计要往肮脏的仕途里面挤?碰了个头破血流之后,又何必往青楼里面跑?或者往酒罐罐里面跑?哪里不是欲火中烧?只不过一个欲望容器换作了另一个欲望容器,一个欲望通道置换成了另一个欲望通道而已。
我们还是看看他们的一篇最典型的自供状吧。欧阳修的妙文《醉翁亭记》被文人们广泛地引用,表明自己的淡泊、豁达和对独立人格的追求,但这篇文章是在什么背景下写出来的呢?它到底流露了作者什么样的情绪呢?
宋仁宗庆历七年,欧阳修被贬官到滁州做太守。一日来到琅琊山,与一老者开怀畅谈,结为知己。后来在半山腰修一凉亭,常与人在此饮酒赋诗,并取名为“醉翁亭”。一天,欧阳修带些酒食去游山,提前赶到的友人智山久等未见踪影,便下山来寻。在“醉翁亭”外,见欧阳修醉眼微睁,面红耳赤,忙上前问道:“太守为何醉成这样?”欧阳修哈哈大笑道:“我哪是醉了?酒如何使我醉?偶有醉时,也是以酒浇愁,自作糊涂罢了。”说罢又自斟一杯,一饮而尽,稍倾片刻,脱口吟出:“ 四十未为老,醉翁偶题篇, 醉中遗万物,岂复记吾年!”直至今日,这首诗的碑记仍然保留在“醉翁亭”。
中国古代“隐士”和西方古代的“犬儒主义者”看起来如出一辙,实际上南辕北辙,根本就不在一个境界。除了徐霞客这种中国历史上寥若星辰的自然科学家以外,有几个人真正做到了老庄所推崇备至的“天人合一”、“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傲倪于万物”?儒家所云“修身”不过是为了“治天下”,为了“居庙堂之高”,绝非“处江湖之远”。道家鼓吹归隐田园,纵情于山水、酒精之中,也是故作潇洒!就拿儒、道领袖孔子和老子来说,他们都是在入世之路(四处跑官)上碰个头破血流之后才归隐书斋或田园的。就像一个妓女,40多岁了才毅然宣布从良,还给自己立个贞节牌坊。那也是市场经济下的迫不得已!就拿陶渊明辞官归隐来说,我看那是因为官做得太小,区区县令,七品芝麻官,做不做又何妨?如果做个知府大人呢,如果他的俸禄不是五斗而是五十斗或者五百斗呢。再说李白吧,打死我也不相信,在清醒的时候,或者在他真正受宠的时候,他敢去玩什么让高力士脱靴,让杨贵妃斟酒,让皇上灌醒酒汤等潇洒游戏。再看看中国知识分子伟大的“精神之父”屈原,到投汨罗江的最后一刻,都还幻想着楚怀王回心转意。就连中国历史上堪称“教父”的黑道老大宋江,口口声声和朝廷不共戴天,骨子里每时每刻都在想着“招安”。欧阳修都已经不打自招了。无论“儒”还是“道”,他们的蛊惑都为自己设置了一个前提条件:什么情况下出世,什么情况下入世,随时可以调整,——这不是投机分子是什么?什么风骨?什么义气?不过想做奴隶而不成的那一类中国人而已。就算我胡言乱语,指鹿为马,但他们区区几人在中国拥挤不堪的官场又是多么孤独、另类!
一言以蔽之,正如那句精譬的酒谚:“一切都在酒中了”,是的,醉翁之意不在酒,也不在山水之间,在乎心照不宣,这才是中国酒文化的真谛和潜规则。明代陈继儒在他编撰的《小窗幽记》一语道破天机:“趋名者醉于朝,趋利者醉于野,豪者醉于声色车马。”酒不过充当了道具,藏污纳垢,掩饰了中国文人的真相,涂脂抹粉之后闪亮登场,居然光彩照人,欺世盗名。在我看来,即使借助酒这种“魔鬼饮料”来壮阳,把李白、刘伶之类所有的中国“隐士”加在一起,和海明威、普希金、莱蒙托夫、拜伦这样的硬汉比起来,永远不可同日而语;而在戴奥真尼斯这样的“犬儒”面前,也只是一群可怜的“侏儒”。这不是历史局限性,也不完全是人种局限性,而是文化局限性。
诗歌在中国历史上如此繁荣,以致于成为一项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写作一直有它功利化的一面,在古代写诗作赋可以当官,无数穷困文人因此成为达官贵人,吃香喝辣。所以,为了写出好诗,喝点酒算什么。“附庸风雅说”只是一个托词,什么叫附庸风雅,不过是无条件地膜拜官人的习癖。例如,唐朝的风雅是长一身肥膘,清朝的风雅是抽大烟,今天的风雅已经转化为“包二奶”了。
最后一点,和食文化一样,中国酒文化的畸形繁荣,归根结底,除了气候、土壤、物产等天然条件得天独厚,还和中国人生活的政治土壤密切相关,被其“催化”、“助燃”。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同样,一方水土养一方文化。中国人长期生活在“大一统”、“王道乐土”、“皇恩浩荡”、“万岁”、“一言九鼎”等强势语境和现实铁幕下,“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祸从口出”,任何自由主义的苗头都是罪大恶极、自取灭亡,所以,中国蚁民们的嘴巴“口可以食,不可以言”,最大功能就是山呼万岁,被迫将兴奋点转移到口腹之欲的满足,一味追逐感官刺激和味觉狂欢,陶醉于动物层面的快乐而浑然不觉。中国酒文化和中国食文化一样,就像一朵色彩斑斓的罂粟花,深深地根植于中国这片已经耕作了几千年的有形和无形的土壤中,枝繁叶茂,生生不息,以其色彩的绚丽和味觉的麻痹掩饰了它的惰性、麻性和毒性。
所以,说酒是文化,实在是一个欲盖弥彰的阴谋。因为文人嗜酒,在文字上留下了很多关于酒的奇闻逸事,就把酒粉饰成文化,类似于霸占良家女子之后,又将她诱进洞房,用红盖头掩盖住新娘的泪痕和屈辱,于是,强奸一次是强奸,强奸两次就成了爱情,强奸N次就成了经典爱情故事。被酒精混淆了视听的外人还对其纯洁和忠贞肃然起敬,立个牌坊,皆大欢喜!
另外,如果非要将酒文化拔高到“酒神精神”高度,那更是玷污了这个字眼——真正的“酒神精神”在中国根本就不存在。真正的酒神精神是极度理性后的非理性,貌似谵妄癫狂的言行后面有着理性的焦灼和拷问。即使《红高粱》里所刻意宣扬的,也完全是仪式化、概念化的先入为主,作者都没有弄清楚的东西。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陷入“文化寻根”热潮,本身有着淘金般的狂热和功利化、仪式化的动机,作家们对于民族文化的真正面目并不十分清楚,他们只需要找到“图腾”,胡乱借助某些象征性的物事和仪式化的行为,来完成对所谓“民族魂”的“招魂仪式”。为了拿到“民族魂”的“初夜权”,他们免不了“病急乱投医”:中国文明→农业文化→粮食→粮食菁华→高粱酒,这些逆向溯源、逐渐升级的关联词汇自然让他们将民族精神“浓缩”到高纯度的高粱酒里面——依然是食文化中“形象思维”、“以形补形”的虚妄。《红高粱》作者莫言本人后来也承认,当初作品里面有盲目的成份。现在看,有什么呀,无非是在张艺谋式的肉色的背景下,在空旷而茂密的高粱地里,一群“茁壮成长”的活物的精力过剩和本能宣泄,谈何“酒神精神”!
如果非要将饮酒牵强附会到美学高度,说那是潇洒,是美,那也是病态之美,堕落之美,垂死之美。
酒,这种魔鬼液体让中国人在沉溺于味觉的同时又麻痹于神经,最终混淆了中国人的视听和理智,严重摧毁了中国人的超验思维能力。它是中国食文化中最有诱惑力和杀伤力的迷魂汤,让中国人在肉体存在和精神通途上双重迷失。
这就是我所理解的酒、酒精和酒文化对于中国文化的全部负面意义。
四、酒是一种秘密武器
——酒文化异化了中国人的人际关系
(一)酒桌上的政治
——我看酒礼仪
酒的礼仪应该是中国食文化中玄之又玄的,仅此就可以供一大批专家学者几辈子饭吃。中国一直有“礼仪之邦”的美名,可是,我坚持认为,这美名有很大程度是通过酒文化骗来的。
从远古起人们就知道“饥者歌其食”。《礼记》中说,“夫礼之初,始自饮食。”中国古代文化史专家柳诒征先生说得更加具体:“古代初无尊卑,由种谷作酒之后,始以饮食之礼而分尊卑也。”
有执照的专家、学者们对历史上御宴排场之豪华,宫廷宴席与祭祀祭食礼仪之庄重,礼制和礼仪等级之森严各式宴会氛围之典雅,可以说是如数家珍、喋喋不休,他们还可以照本宣科或者旁征博引,用周密的理论支撑,论证中国文明的绚烂,然后断然宣布中国酒文化的丰功伟绩,堪称“国粹”。在我看来,这不过是鲁迅所言“爱国的自大”的表现:“中国地大物博,开化最早,道德天下第一。外国物质文明虽高,中国精神文明更好。”而且因为拿了执照便牛气十足“以自己的丑恶骄人;至于口气的强硬,却很有《水浒传》中牛二的态度。”(《热风·三十五》)
在中国,除了正统的皇家法统强制规范社会以外,礼仪、伦理也一直发挥着的不可忽视的辅助作用。所谓“国家”,“国”即是“家”的延伸,“家”是“国”的微缩模型,两者无非巧妙地置换了一个外壳,内核还是一样的。
礼仪被认为来源于酒文化,同时又严格约束饮食活动。在普通老百姓家里,酒桌上的规矩(即食文化中的礼仪)也雷厉风行、冥顽不化。我们只要稍加观察,就可以看出来,与其说礼仪来源于酒,酒丰富了礼仪,还不如说,酒的礼仪折射、演绎和尊崇着尘世间的游戏规则,为中国吃人的食文化、人肉宴席提供着“理论支持”。
中国专制主义政治首先是在家庭内部的饭桌上就开始预演和运作起来的。
首先,是饮食规格和人的身份相匹配,有严格的规定,通过饭、菜、酒等的选料和品种多寡来体现现实生活中的等级区别。如《周礼》强调,王公贵族讲究“凡会膳食之宜,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梁,雁宜麦,鱼宜众,凡君子之食放焉。”“凡王之馔,食用六百,膳用六牲,饮用六汤,馐用百又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又二十瓮。”而“民之所食,大抵豆饭藿羹。”不过菜肴二十余种。拿今天老百姓的话说,无非就是“好吃不过饺子”。另外,进献王者的饮食要符合严格的规矩。《礼记·礼器》曰:“礼有以多为贵者,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而民间平民的饮食之礼则“乡饮酒之礼,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养老也。”乡饮酒,是乡人会聚饮酒之礼,在这种民间聚会上,最有威严的是宗族中的长者,是家族这个亚社会的权威。
其次,席位的次序、酒杯及菜肴的摆投也有规则,通常是最好的位置让给最有地位的人坐,因为上位最能够显示他的威严。进酒位置和平时社会地位完全吻合。在《水浒传》中,之所以有108把交椅,完全是按照进餐敬酒的顺序来划分的。大哥不举杯,其他人是断然不敢动作的。在吃的背后,隐含着对食物的占有顺序、数量等权利的多少。家庭这个“亚社会”中的酒桌上等级森严,严格的长幼尊卑,是凸显于血统、地位和权利之前最直观的表现。进餐时坐错了位置是十分严重的失礼。这样的游戏规则已经在进入社会之前的家庭中反复演练,进入社会后,大家都已经心照不宣,对号入座罢了。
在进酒过程中,也有一套繁文缛节。《礼记·曲礼》有详细记载,由于过于繁琐迂腐,荒诞不经,这里不必敷述。在重大进餐活动中,如官宴、祭祀、庆典、婚宴等大场合中,那一套套礼仪更是极其烦琐玄妙。食文化中的礼仪总的原则可以用在民间影响极其强大、极其世故圆滑的《增广贤文》中的一句训诫来概括:“……杯杯都敬有钱(权)人”我们中国是一个非常讲究“潜规则”的国家,如果谁违反了这个“潜规则”,简直是“吃了豹子胆了”。在中国的武侠小说中,几乎一半的打斗都发生在饭桌上,千篇一律的情节是,某个家伙在饭桌上要么是出言不逊,要么是违背了“规矩”,双方瞬间剑拔弩张,反目为仇,血光冲天。鲁迅先生曾经就明言:“在中国,要搬动一张桌椅都要流血。”他的本意是形容中国人的保守,这句话用来形容中国“酒礼仪”的霸道,我看一样贴切。
酒由于稀缺早就成为这个社会的权威、资源和既得利益的象征物,它是这个社会的“硬件系统”,而酒礼仪则是它的“软件系统”,它日复一日地警告你:你要守规矩,你要找准自己的位置,不要乱想,不要乱说,也别乱动,不该你的,你就别想得到。由此可见,在家里吃的规矩和社会上的秩序是一脉相承的,在出门之前,就已经牢牢地禁锢了人的意识和行为。
我以为,这所谓的“规矩”不过以“礼仪”之名,行专制之实,是软刀子杀人,是行凶者们一种可怕的秘密武器。可以说,最早对人性尤其是儿童和妇女的压抑和摧残,就是从饭桌上开始的。可怜的中国孩子们都是在饭桌上接受“家教”,失去儿童的天性,迅速少年老成的。中国人超验思维的落后、性格的虚伪、兴趣的单一、民主的缺失、人权的庸俗化理解、对劳动者的蔑视等等都是中国食文化的功劳。
正如鲁迅在《华盖集·马上支日记》里的一段话一针见血地批驳了中国酒文化中礼仪的吃人:“一面制礼作乐,尊孔读经……而一面又坦然地放火杀人,奸淫掳掠,做着虽蛮人对于同族也还不肯做的事……全个中国,就是这样的一席大宴会。”不错,酒文化并不是什么博大精深的文化精华,而恰恰是礼仪的杀手锏和人伦的腐蚀剂,礼仪上的繁琐、场面上的宏大、味觉上的狂欢、人际关系上的嘘寒问暖,都只是一种掩饰其残忍本质的蒙汗药和烟雾弹,我们的食文化和美食家少不了对琼浆玉液津津乐道滔滔不绝,但毒酒、蒙汗药之类的东西在我们中国人的酒文化上也无法随意抹去。
(二)既是矛,又是盾
关于中国酒文化礼仪的功用,林语堂先生还有过论述:“中国人不拿争论去对簿公堂,却解决在筵席之上。他们不但是在杯酒之间去解决纷争,而且也可用来防止纷争。”
《三国演义》“煮酒论英雄”的故事就是如此。曹操请刘备煮青梅、饮酒,欲借饮酒之际考察刘备是否有野心。当时,刘备寄人篱下,羽翼未丰,对于曹操的“友谊”也心知肚明,所以,小心翼翼,唯唯诺诺。喝酒间,说起谁是天下英雄,刘备假装不明白,一会说这个,一会又说那个,装疯卖傻。曹操索性直奔主题,煞有介事地说:“当世的英雄,只有我们两个而已。”刘备听了,惊得手上的筷子也落到了地上。真是上天助他,就在这时,天空响了一个闷雷。刘备装着怕雷的样子,骗过了曹操。曹操见他胆小如鼠,便不再怀疑刘备了。
据史料记载,魏文帝司马昭欲为其子求婚于“竹林七贤”之一的阮籍之女,阮籍本来就和当权者势不两立,当然不愿意,又不好硬顶,便借醉60天,使司马昭没有机会开口,遂作罢。
清末,山东一带土匪猖獗,一次,土匪邀请大侠甘凤池前去赴宴,将插着利刃的牛肉给甘凤池吃,甘大侠毫不犹豫地连刀刃吃下,最后肉下肚,将刀刃像飞镖一样吐出,射中案桌,降服了群匪。
当年红军长征途经四川羌族地区,由于国民党的对红军的妖魔化宣传,很多羌族人对远道而来的“赤匪”满怀敌意。关键时刻,刘伯承和羌族头人小叶丹歃血为盟,结为兄弟,一杯酒下肚,化敌为友。
表示认错或者歉意也常常是摆酒席谢罪,特别是在江湖上,这几乎成为一个规矩。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晋商中就有这个传统,比如一个小老板借了票号(钱庄)老板的钱,因为种种原因破产或者无法按时归还,那么通常的做法是,摆一桌酒席,找个中间人,把借贷方请过来,说明原委,一番谢罪,大老板也就高抬贵手,大笔一挥,慷慨豁免。
翻开中国漫长的历史,不论是在杀机四伏的宫阙,在冤狱丛生的司法,波谲云诡的江湖,还是刀光剑影的战场,或争权夺利,或屈打成招,或了断恩怨,或谋财害命,酒文化都可以作为一种秘密武器,构成了中国食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酒文化中的礼仪又为这些勾当的实施提供了极强的可操作性,因为中国的酒文化中有个最好的作风:敬酒(烟)、劝酒(烟),甚至是强行的,即使是初次见面的陌生人,也不觉得尴尬。敬你是对你的尊重,不接受就是瞧不起人,不回敬别人更是没有教养。这已经渗入中国人的习俗,是中国人司空见惯的生活方式,人们已经习惯了,习惯了就自然了,自然了也就不会那么警惕了。对方即使有顾虑,也不得不顾及到习俗、礼仪甚至尊严问题,哑巴吃黄连。所以“吃”很容易被智商极高的中国人研制成形形色色的秘密武器,这个秘密武器有致命性武器和非致命性武器两种类型,根据战略目的选择使用,防不胜防,所向披靡。
(三)致命性武器
致命性类型武器杀人于无形,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在酒食中下毒,通常是“砒霜”。砒霜,化学名三氧化二砷,是一种白色粉末状物质,无嗅、无味,能溶于水和酒精中,它能麻痹毛细血管,造成心、肝、肾、肠充血,肝小叶中心坏死。只要服用0.06克,就可以使人致死。如果混在酒里,毒性发作更快,因为酒可以促进血液循环,迅速将毒质散播到体内。《本草纲目》中说,砒霜“若得酒及烧酒,则腐烂肠胃,顷刻杀人。”所以炮制毒酒的药物中,砒霜是多用的一种,历来被作为杀人的首选利器。
俗话说得好:酒醉聪明人,饭胀傻脓包。酒真是一个好东西,在似醉非醉、人兽莫辨中消解了凶手的杀机和被害者的警惕,凭借酒力骤然提升了杀手的胆量,让一切阴谋诡计变得名正言顺,天衣无缝,顺利实施。中国的酒局上有一句最著名、最无耻、最心照不宣、堪称石破天惊的话:“一切都在这杯酒里面了!”简直就是摊牌了!汉语中有个成语叫“口蜜腹剑”,是的,连杀人也在情谊和义气的名义之下,通过酒的方式进行——比如皇帝、大哥赠你一杯毒酒,你明明知道,也只有一口喝下去,否则你就不义——不义在中国文化中比逃避和苟且偷生更可耻。这是最阴险的、典型的中国式的江湖义气,是礼教和食礼仪团伙作案,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杀人于无痕。古代的很多文学作品和史籍中,都有这方面的记载。宋江被朝廷招安,利用一番后,依然没有逃脱被遗弃、被惩处的命运,朝廷赐下毒酒,宋江眼见毒死自己还不够,还派人叫在润州的李逵“星夜至楚州”,骗李逵服下慢性毒药,给自己殉葬。
《三国演义·董卓进京》中描写董卓收了吕布做义子,从此便为所欲为。董卓很快废了少帝,立陈留王为皇帝。董卓把少帝与何太后囚禁在永安宫中,派人暗中监视。少帝作了一
首诗发泄心中不满,董卓知道后便将少帝用毒酒毒死。
《南唐书·申渐高传》中说:南唐皇帝李升顾虑大臣周本威望太高,难以控制,想诛杀周。有一次,李升倒了一杯“鸩酒”赐给周本,企图毒杀。周本察觉了皇上的意图,用御杯分出一半酒说:奉给皇上,以表明君臣一心。李升当即色变,不知如何是好。这时,为帝王演戏奏乐的优伶申渐高见此情景,边舞边戏走了上来,接过周本的酒说:请皇上把它赐给我吧。说毕,一饮而尽,将杯揣在怀中走了。李升立即暗遣人带着解药去给申渐高,未等药到,申渐高“脑裂”而死。何其恐怖!
“武则天杀子”,“潘金莲弑夫”……都是依此办理。
二,在酒宴中利用刀斧手或者刺客,乘“客人”放松警惕时下手。在友谊的幌子下,在宽厚而仁义的笑容背后,血口洞开,胃液汹涌,长舌扑腾,犬牙铿锵,磨刀霍霍。方寸之间,谈笑之间,磕碟碰杯、觥酬交错之间,一笑一颦之间都是虚情假意、笑里藏刀、杀气腾腾,方才莺歌燕舞的宴会厅瞬间就变成了血雨腥风的屠宰场。这种案例也非常之多,“刀斧手”和“刺客”也是中国食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中国可以都成为一门文化了。
《史记》中还专门有《刺客列传》,记述了很多此类故事。最典型的是“鸿门宴”,由于妇孺皆知,不再敷述。后人将“鸿门宴”喻指暗藏杀机,已经成为战场、商场上的一句口头禅。看看《三国演义》和无数书籍里面,常常有这样的情节:有人发来赴宴请柬,被邀者立刻如临大敌,连夜召集谋士开会,研究对方“葫芦里究竟装的是什么药”,这饭到底吃得吃不得?如果“不吃那一套”,又如何在礼仪上应付过去;如果赴宴,如何“吃了糖衣,把炮弹还给他”……绞尽脑汁地斟酌、权衡,饭还没有吃一口,人先累了个半死。出发时,也是哭哭啼啼,千叮咛,万嘱咐,面色凝重,连后事都安排了。大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之势!那阵势,哪里像赴宴,倒像是赴刑场。
和“鸿门宴”一样,“荆轲刺秦王”的千年悲歌,也最为令人扼腕。而春秋晚期,吴公子光使“专诸刺吴王僚”一事,年代更早,事迹的悲壮和凄美也堪与“荆轲刺秦王”相媲美。
公元前526年,吴王僚即位后,吴国王室内部围绕着王位承袭,矛盾激烈。对僚威胁最大的人物是吴王诸樊之子公子光,他暗中蓄养刺客武士专诸,伺机夺取王位。公元前515年,吴王僚发兵攻楚被困。公子光认为时机已到,便在家中置酒宴请吴王僚,同时于地下室埋伏精兵锐卒,企图在酒宴中杀死僚。僚对公子光也早存戒心。赴宴时,从王宫至公子光家门口,沿途都设重兵守卫。进门后,从大门直至席上,立即由带来的执铍亲兵层层把守。送菜的侍者必须在宴厅门口脱光衣服检查,然后由亲兵用铍夹着,跪行进入。酒过数巡,公子光假托腿病发作而退席,悄悄躲进了地下室。这时,刺客专诸伪装成侍者送菜,将短剑置于烧鱼腹中,端到了宴厅门口。经搜身后,慢慢跪行进入,两名亲兵一左一右用铍夹持着他。当行至僚的案前,专诸借搁菜的一刹那,猛然抽出短剑,奋身而起,一剑刺中僚的胸膛。在这电光石火之间,两柄铍也插入了专诸的胸胁。厅内大乱,公子光率伏兵攻杀出来,消灭了僚的亲兵。于是夺取了王位,是为吴王阖闾。
但如果运作得不好,哪怕一个细微的闪失,哪怕一个环节的脱钩;如果“猎物”防备严密,将计就计,也有可能搬起酒杯砸了自己的脚,让煮熟的“鸭子”飞了。除了“鸿门宴”外,还有很多例子。
《三国演义》讲述了关羽“单刀赴会”的故事。刘备与孙权曾约定,暂借荆州养精蓄锐,等拿下西川之时便双手奉还荆州。后来刘备“记性不好”,忘了还有“借荆州”这一茬。鲁肃献计,请关羽赴宴。如果来,而不同意归还,埋伏刀斧手杀了他。如果不来,便进兵攻打,夺回荆州。关羽单刀赴会,宴席上,一边饮酒,一边谈笑自如。一提到荆州,关羽立马装醉,右手提刀,左手挽住鲁肃,安然离去,鲁肃却吓得魂不附体。
“赔了夫人又折兵”、“锦囊妙计”这则成语同样来源于《三国演义》,同样跟领土之争——荆州归属有关。诸葛亮料定这次是周瑜出的馊主意,孙权招亲是假,挟持刘备索要荆州是真,于是将各种妙计缝制在锦囊中,让刘备和赵云随身携带,根据各种情况依计行事。由于锦囊妙计的高明,再加上刘备的特异功能——“哭功”实在厉害,在宴席中跪请吴国太作主,哭得惊天地,泣鬼神,令人发指,居然感动了吴国太,怎么也是自家的女婿,于是斥退刀斧手。刘备终于虎口脱险,孙权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既生瑜,何生亮?周瑜处处被诸葛亮洗涮,对付将干却绰绰有余。“将干中计”中周瑜将计就计,使用了反间计,假装醉酒,故意泄露假情报给“知己”将干,除掉了曹操的水军都督蔡瑁和张允这两个心腹大患,为赤壁大战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隋文帝杨坚成为隋朝开国皇帝之前,是周朝的大臣,在那段日子里,他经历了无数次惊心动魄的权利搏杀,其中一次类似于“鸿门宴”的“饭局”经历最恐怖,也最有决定性。
杨坚在夺取皇位路上最后的障碍是“五王集团”,他们是幼皇帝的亲叔叔,位高权重,杨坚虽为丞相,暂时只能采取防守反击的策略,“五王集团”也就毫不客气地打算先发制人。某日,“五王之首”赵王请杨坚赴宴,杨坚无法推脱,硬着头皮去了赵王府。怕赵王府的酒菜有毒,杨坚甚至连酒菜都自带。席间赵王借酒装疯,假装殷勤待客,用佩刀扎起水果,连刀带果送到杨坚面前,其实想趁杨坚接果时给他一刀。好在当时高级保镖元胄见情况凶险,立刻像鸿门宴的樊哙一样挺身而出,厉声喝道:“公务繁忙,请丞相回府。”元胄素以武艺高强著名,赵王心中害怕,于是不敢亲自下手,转而打算招刀斧手,却又怕万一元胄临死反扑,自己也要遭殃。赵王也算机智,推说喝多了要吐,站起来就跑。元胄此时也顾不得礼仪,拦住赵王不放。杨坚听见房外有兵甲之声,立即明白了,趁赵王被元胄缠住,以回府处理公务为借口,一溜烟地走了。赵王想要去追,却被元胄拦住门口假装道别。眼看入网的鱼儿跑了,赵王又气又恨,直把自己的指头咬出血来。这下杨坚有了借口对赵王动手,谋杀辅政大臣目的自然是要谋反,赵王被皇帝满门抄斩。赵王死后王党的力量随之崩溃,杨坚的内忧得以解决。
和众多杀戮开国功臣的皇帝比较而言,宋太祖赵匡胤还算良心未泯。“杯酒释兵权”,释的只是兵权,换来的是生命无忧和良田美女。这这里,酒不但充当了夺权的道具,阴谋的迷昏剂,还代替了一般等价物,具有交换价值,像一桩交易。虽然是强买强卖,但总比满门抄斩、血肉横飞好得多。
(四)非致命性武器
以酒作为“非致命性武器”更加普遍,简直是“大规模非杀伤性武器”。由于没有刻骨仇恨,没有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不可选择性,实施者主要动机在于经济目的或者女色,所以大多数表现为“谋财(色),但不害命”,所用的道具也不是见血封喉的砒霜,它不要你的命,只是让你在“酒局”、“饭局”的友谊之后,睡个好觉,或者在“梦游”状态下充当一回演员,配合他们的“工作”。
“曼陀罗花”又称“洋金花”、“酒醉花”、“山茄花”等,主要成份为“东莨菪碱”。临床上常将它辅以西药作为中医麻醉药使用。但如果在酒里加入“曼陀罗花”与“草乌”等药物,立即就成为麻醉剂“蒙汗药”。
麻醉剂的发明本是用来治病救人进行外科手术用的,但却被一些人用来谋财害命。这在大量的文学作品和历史书籍中都有所记述。如《水浒传》中有“吴用智取生辰纲”和“孙二娘十字坡开黑店”的故事。无论是什么样的英雄好汉,只要一中了这个“道儿”,就会昏迷不醒,任人摆布。
宋代司马光在《涑水纪闻》中记载杜杞在广南用曼陀罗酒醉杀敌人。
明代魏清在《岭南琐记》中记载他自己丢官印的情形:“遣吏承印还寓,途退一人,引去他处饮以酒,吏即昏迷若寐。及觉,印为盗去矣。数日捕得盗者,讯之,对云:用风茄为末投酒中,饮之即睡去,须酒气尽乃寐。问从何处得之,云此广西产,市之棋盘街,鬻杂药者,一名闷陀罗。”
如今的“蒙汗药”、“迷魂药”等,大多为超剂量的安定类镇静催眠药,如乙醚、氯仿、三唑仑(海乐神)、艾司唑仑(舒乐安定)等,也有用快速催眠药,如司可巴比妥(速可眠)、异戊巴比妥(阿迷妥)等,它们多对中枢神经有损坏,均是无色无味之物,加入酒后,不易被觉察,故较难防范。
近几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采用药物“麻醉”手段实施抢劫,已到了越来越猖獗的地步。据统计,全国每年发生的“麻醉抢劫案”达数万起,且呈现快速上升态势,而且“麻醉抢劫”的花样在不断翻新,甚至变得不可思议。稍作留心,读者们就会发现“药人事件”层出不穷,报刊中有关“迷魂药”药人的报道总是接连不断。作案者一般以采购员、推销员、旅游者及老板、经理为对象,大多通过热情地“套近乎”后敬酒等手段。被害者一旦中计,即感头昏身软,进入迷幻状态,不省人事,任其摆布。仅举几例:
2002年10月21日,刘先生从湖北天门到南昌出差,就近在火车站附近找了一家酒店住下。同房住着一名叫“马师锐”的东北旅客,刘先生一住下,马师锐便显得非常热情,拉着刘先生不停地聊,并主动去买来啤酒。刘先生喝后,很快就昏睡了过去。一觉醒来,刘先生发现自己随身携带的一部“波导S1200”手机和1135元人民币、1050元港币被洗劫一空,“马师锐”也不见了。刘先生立即向南昌铁路公安局报案。经南昌铁路公安局民警现场勘查发现,房间内的两个热水瓶均被人投入“三唑仑”麻醉药物。案犯张天喜落网后查实,这个团伙作案手法变化多端,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为了使被害人主动喝这些掺有麻醉药的啤酒,他们总是主动与被害人套近乎,聊天,使被害人尽快口渴。在湖南等地,张天喜还想出了“生日宴会”的主意,假称自己过生日,拉上几个旅客一起到饭馆吃饭,趁机在酒水里下“三唑仑”,然后实施抢劫。有的被害人在被麻倒以后甚至就地在大街上过了一夜。就这样,张天喜师徒几人时分时合疯狂作案,仅查实的案件就有近30起,涉案金额数万元。
某市场女老板张某接受邀请,于傍晚去一家酒店边谈生意边用餐,两个歹徒趁张某上厕所之际,旋即将“蒙汗药”倒入啤酒中搅匀,张某不知情由,便喝了几杯。不一会儿,突然头胀欲裂、呕吐不止,两歹徒见状连忙扶她离开酒店,乘出租车驶往市郊结合部,此时已是深夜,在冷僻处将其迷奸,并将金项链、金手镯、金手表、金戒指及大量现金与信用卡等洗劫一空。
曾有一位卖机电产品的黄先生,在饭店喝了两个男子奉上的一杯酒后“迷迷糊糊”,竟以低于自己进货价100元的价格向对方卖出了18台马达,损失了几千元。
某针织厂推销员孙某,被两人以签订合同为名骗至旅馆,喝了半瓶“迷魂酒”,十分钟后,孙某即倒地昏迷不醒,随之大量现金、衣裤成品等被席卷而去。
经常还发生一些“迷魂药”药人后,“人家叫你干什么就会干什么”,当事人能完成回家拿存折、到银行输密码、取钱等全套行为,被卖了还帮人数钱,对罪犯一条龙服务。
除了贪财害命外,在麻醉后被人活取了内脏的案件也发生过。
表面上看,上诉事件似乎应该归入法律范畴,但我觉得此类行为的实施,如果没有食文化的参与或者被利用,是根本无法得逞的,这些林林总总、形形色色的骗局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祸从口入”,即在酒礼仪和友谊幌子下,在味觉的诱惑下,麻醉了理智。罪犯固然可恨,但中国人因为贪图口腹之欲而养成的坏习惯,中国食文化形成的万事不离吃喝的习性,以及酒礼仪对人的心理形成的束缚,则成为犯罪分子屡屡得手的好帮凶。由此可见,中国酒文化在不知不觉中充当了胁从犯的角色,我觉得,它至少是一个酒文化的相关问题。
五、魔鬼饮料
——酒和身体
我们要谈酒文化,不妨从化学成份上看看“酒”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所谓“酒”,是用粮食、水果等含淀粉或糖的物质经发酵制成的含乙醇的饮料。市面上经常见到的有白酒、红酒、黄酒、米酒还有啤酒。特别是白酒,因制造工艺的不同,又分为大曲、老窖、佳酿;因配方的不同又分为清香型、降香型、酵香型、窖香型等;按浓度不同又分为高度、低度;要是论品牌,那更是五花八门,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杏花村、酒鬼、大丈夫、二锅头等等,一个比一个叫得响亮,一个比一个显得有文化。
总之,酒最核心的化学物质是酒精,即“乙醇”,啤酒里面还有致癌物质“甲醛”。专家们通过动物实验,研究了酒精在体内的全部代谢过程,从而发现了喝酒成瘾的症结。专家们发现,90%以上的乙醇会在肝脏内被分解成乙醛,当人大量饮酒时,体内乙醇和乙醛的浓度即会增加,这样便加速了氧化能量代谢的过程,大脑的兴奋性和器官功能得到暂时增强,人会格外欢快、活跃。但时间一长,机体的这种反映就逐渐变成了常规并在大脑中形成“定时饮酒”的定式,这种已建立起来的反应方式一旦遭到中断,就会发生“失调综合征”,各器官和系统的综合性功能出现紊乱,人会难受、烦燥不安、易怒、心不在焉、失去判断力,甚至性格改变、心理改变、人格丧失,除了渴望酒,对周围的人和事漠不关心。只有把酒饮下去后,原来的那种反应方式重新恢复,机体功能得以平息,症状才会消除。于是,便形成了“没有酒就活不下去”的恶性循环状态,铸就了难以克制的“酒精依赖症”,即俗话说的“酒瘾”。
中国古代医学家早就提醒人们酗酒的危害。战国时期的名医扁鹊说:“久饮酒者溃髓蒸筋,伤神损寿。”唐朝“药王”孙思邈曰:“空腹饮酒多患呕逆。”明代大医学家李时珍也说:“过饮不节,杀人倾刻。”很多人还善意地提出了很多“酒德”,在承认喝酒权的同时,苦口婆心地规劝人们不要滥饮。孔子曾提出“唯酒无量,不及乱。”就是说各人饮酒没有具体的数量限制,以饮酒之后神志清晰、形体稳健、气血安宁、皆如其常为限度。吴彬在《酒政》中提出饮酒要禁忌“华诞、连宵、苦劝、争执、避酒、恶谑、喷秽、佯醉。”中国历朝政府也实行严厉的“酒政”,但这些警示和措施都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国人们照样滥饮。
现在酒在国际上早就已经成为一大公害,酒已经被认为是一种软性毒品。在《国际禁毒公约》中,酒、烟和毒品一并被认定为“有依赖性特性”的物品。不仅高度白酒,就是啤酒都会导致酒依赖。正因为酒的这种功能,某些民族的宗教戒律认为酒是可以迷乱人性的物质,是魔鬼的饮料,因而予以限制或禁止。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官方有可能会将酒以及含酒精的饮料定为不合法的饮料而加以禁止,比如上世纪20年代美国的“禁酒令”。有的将酿酒业国有化,以控制酒的生产和销售。这是大多数中国人尚不清楚的,由于酒属于合法饮料,所以对酒的滥用根本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
正如许慎在《说文解字》上说,酒既可以制造出吉利,也可制造凶光。酒精依赖直接影响到患者的社会功能。“瘾君子”们可以变得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常出差错,效率低。他们不负责任,对家庭不尽职责,产生家庭暴力,甚至家庭破裂。
俗话说,酒色财气,酒和色往往不分家。酒刺激性神经中枢,分泌荷尔蒙,容易引起性联想、性冲动,容易乱性。古今中外,酒已经成为性的暧昧代名词。红灯区大多在酒吧聚集区,在那里,男人们醉眼朦胧、欲火中烧,女人们则挠首弄姿、守株待兔。很多性过错,常常诱发于酒吧里。色彩斑斓的各色酒精、扑朔迷离的光与影、挠痒般的靡靡之音、耳鬓厮磨的男男女女……乱花渐欲迷人眼,在这样特定的环境里,人变得异常感性、脆弱而暧昧,人性中最隐秘最原始的欲望被一滴一滴地引诱出来,你就被一点一点地被撩拨,一点一点地被点燃,一点一点地被解除武装,形同梦游……等你清醒过来,望着空旷而陌生的天花板,无穷无尽的空虚袭击着你,想起远方的爱人,懊悔莫及。在四川有几句酒谚:“酒是一副药,喝了跑不掉,衣服裤子自己脱,早上起来各走各。”绝非空穴来风。据报道,在一些城市的酒吧里甚至发生了纵酒之后的集体淫乱事件。很多性暴力犯罪,直接的诱因也是“杯中物”。
纵酒会使人兴奋、好斗,出现打架、酒后开车肇事等防碍社会秩序的现象,据统计,中国有60%以上的交通事故是因为司机饮酒造成的。我一个很要好的高中同学,在1999年年仅29岁时死于车祸,留下了还来不及叫爸爸的儿子和26岁的妻子。最痛心的是,和他一同死于车祸的,还有他的小舅子,即他妻子的弟弟,他们两人都是家里的独儿子,都有体面的职业,一个是公务员,一个在银行。出事前的那天晚上,我这两个海量哥们,喝高了,还不觉得舒坦,深夜12点了还要去飚车,于是就骑上刚买的进口摩托上了路,就那么送了命。这件事情对于曾经沉溺于豪饮的我震动很大,巩固了我戒酒的信心,我现在住在北京著名的酒吧一条街三里屯一站地远,但我从来不去无故滥饮,非去不可也是浅尝辄止。
喝酒除了造成急、慢性中毒外,还可引起各种病变,如心脏病、急慢性胃炎、营养不良、末梢神经炎、肾损伤、肾动脉硬化等,对肝的影响最常见,如脂肪肝、酒精性肝炎、肝硬化、肝癌等等。
酒精不但是慢性杀手,也可以直接夺人性命。酒精无需经过消化系统即可被肠胃直接吸收,酒进入肠胃后,进入血管,饮酒后几分钟,迅速扩散到人体的全身。酒首先被血液带到肝脏,在肝脏过滤后,到达心脏,再到肺,从肺又返回到心脏,然后通过主动脉到静脉,再到达大脑和高级神经中枢。酒精对大脑和神经中枢的影响最大。人体本身也能合成少量的酒精,正常人的血液中含有0.003%的酒精,血液中酒精浓度的致死剂量是0.7%。依此测算,一个成年人喝一斤白酒就会有性命之忧。仅仅在我的朋友圈子里,超过这个酒量的,就有好几人,还自以为是。据统计,中国每年直接被“喝死”的“瘾君子”上万人。
酗酒还严重影响到个人形象。当年相声大师侯宝林曾经有个名段子,说的是两个酒鬼比谁既能喝又没醉,有个家伙居然说他能够顺着手电筒的光束往上爬,出尽了洋相。众所周知,美国现任总统布什年轻时酗酒,曾经因为酒后驾驶被交通警察处罚,留下案底。尽管布什早在20多年前已经戒酒,但在竞选时,还是常常是被竞选对手戈尔揭这个陈年疮疤,搞得布什狼狈不堪。是啊,堂堂世界超级强国,怎么能够让一个酒鬼(即使过去是)来领导呢,万一喝醉了把核按钮当成了酒瓶盖了怎么得了?同样,俄罗斯男性之所以沦为最不受女性欢迎的欧洲男士,主要就毁在“伏特加”上。
酒已经严重影响到中国的国民素质和社会生活。酒最大的危害,还在于它对于社会风气的毒害。酒桌上劝酒、敬酒、罚酒把人际关系搞得险象环生,伪善、庸俗不堪。酒,在友谊的幌子下,以牺牲别人身体健康为代价,以混淆别人视听和判断为手段,将别人拉下水,或谋财,或害命,或交易,这哪里是文化,简直就是谋杀!
六、“醉”是一种什么样的商品
——酒文化和经济
如果说,古人由于缺乏科技检测手段,认识水平低下,健康意识淡薄而迷恋“杯中物”,还情有可原,但是,直到今天,中国的酒文化依然如火如荼,甚至变本加厉。酒在中国历史上,由于耗费粮食,由于酿制工艺的限制,没有高纯度的酒,要醉就必须加大饮酒量,价格也昂贵,所以“醉”一直是奢侈的商品,穷人是很难一醉的。即使到了上个世纪的60~70年代,酒类都还是稀缺资源,需要凭票证限量供应。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酒这个原来很奢侈的东西进入寻常百姓家,成为一种普通商品,特别是种种低质、劣质酒类大行其道。中国人对酒发生了巨大的消费热情,酒店一家一家地开,而酒吧是一街一街地开,一片一片地开。为买一醉,不惜一掷千金,一到晚上,酒店和酒吧附近,满街都是酒疯子在鬼哭狼嚎。
“醉”成为最受中国人欢迎的商品,中国是世界头号饮酒大国。酒类市场大,技术含量低,容易上马,所以,很多地方把它当成支柱产业来发展,所以就不难理解,中国同时又是当今世界头号产酒大国。根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在仅白酒企业就有3.7万余家。我想,除了酒文化的误导以外,众多“卖醉”的商家出于经济利益夸大其词也是重要原因。当今,形形色色的酒类产品在商店里琳琅满目,在电视、报纸上铺天盖地、兴风作浪。有一点是一样的,即酒广告统统往文化上扯,用一些或者断章取义、或者不辨真伪的“酒典故”附庸风雅,把酒说成了健康饮料,或者干脆把这个已经被公认为健康杀手的慢性毒液说成了“琼浆玉液”,甚至是“灵丹妙药”。
在国外,白酒是严格禁止做广告的,但在中国,酒类不但参与了广告大战,还创出了有史以来广告的天价,创了中国广告亿元之巅峰。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央电视台连续几年的“标王”以及前几名都是酒类,而且是白酒。人们至今对早已在市场上烟消云散的“名酒”记忆犹新:“秦池”、“孔府宴”、“孔府家”……特别是“秦池”,一个小小的县级酒厂,居然拿出远远高于全县财政总收入的3.2亿元送给中央电视台每天的那几秒钟——而广告费只是一个产品成本的一部分!简直是疯了!俗话说得好,酒壮胆亦大,可以看出,不仅喝酒的人疯狂,产酒的人也跟着疯狂!有句名言:“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疯狂总会付出疯狂的代价。果然,在中国白酒颠峰时期的1996年,全国白酒产量高达801万吨,此后急剧衰落,到2003年,产量跌至300万吨。大多数白酒企业在亏损线上挣扎。其中,以前赫赫有名的企业一个个倒下:“杜康”破产,“郎酒”改制,“酒鬼”变身,“宋河”被托管,而2002年6月,孔府宴连品牌和家当索性来了个零转让!
的确,从世界范围来看,酒业早就已经沦为夕阳产业,随着文明程度越来越高,酒的市场占有率越来越低,没有一个发达国家是靠酒来作为国家的支柱经济的。在中国,占据了名酒三分之二的西南地区依然是中国最贫穷的地区之一。
和很多新经济行业比起来,无论总产值、劳动生产率还是利税率,酒类全部被抛得远远的。2002年中国酒业年产值总共有1200多亿元人民币、销售收入约1000亿元人民币,而同期美国“微软”一家公司的年销售额为320多亿美元,纯利润为100亿美元,总产值是中国整个酒业的两倍多,利润更是高得多,而“微软”的员工仅仅为5万人,中国酒业的员工有多少人?根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在仅白酒企业就有3.7万余家。大量的都是那些低端、劣质的酒厂,积淀了多少资金?1999年,行业亏损面达到30%左右,69%企业处于微利,只有1%的企业维持较高的利润。又浪费了多少粮食?
我认为,中国酒业的出路在于走出当前这种粗放经营,无序竞争的局面,树立精品意识,让那些大量消耗资源,损害百姓健康的低端、劣质酒类产品退出酒业市场。在消费意识上,应该培养消费者这样的观念:“酒这个东西,少喝有好处,过度有害处。少喝点,但喝好一点的酒。”
总之,中国酒文化要发扬光大,就必须摈弃其中大量的糟粕成分,如等级尊卑观念、酒仪中的繁文缛节,以及形形色色的封建迷信色彩的活动等,与时俱进,走健康发展之路,才能将悠久的中国酒文化做成真正的精品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