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酒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在当时的解放区曾实行过酒的专卖.1949 年中华人 民共和国成立后到现在的近五十年中,基本上仍然实行对酒的国家专卖政策.但在不 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环境的不同,因而采取了不同的措施. 主要的管理机构 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一 建国初期的酒类专卖(1949年10月至1952年12月)
  建国初期的酒政承袭了民国时期的一些作法,行政管理由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
  1951年1月,中央财政部如开了全国首届专卖会议,明确专卖政策是国家财经政 策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同年5月,中央财政部颁发了<<专卖事业暂行条例>>,对全国的 专卖事业实行统一的监督和管理.规定专卖品定为酒类和卷烟用纸两种.专卖事业的 行政管理由中央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还组建了中国专卖事业总公司,对有关企业进 行企业管理.专卖品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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