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民俗概述

  壮民族在特定的地域生活环境和历史条件下,在长期共同的生产实践和社会交往中,通过社会约定俗成仪规。是民族文化的一种历史积淀。这些民情风俗,是民族的悠久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特征的一个构成基本要素,成为连结这一人们共同体的一种纽带。壮民族风俗的主要特点,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围绕生产,调节生活。壮民族是以稻作著称的农耕民族,岁时节庆活动大多是随着生产季节和农作节奏来开展的。如迎春牛对歌、开耕节、牛魂节(脱轭节、敬牛节)、拜秧节、谷魂节(尝新节)、糍粑节,古时还以收割庆丰收作为迎新岁节日,即所谓"壮年"。这些围绕着各个重要生活环节活动的仪俗,尽管表现为原始祭祀性的形式,但带有生产动员和期望丰稔的含义,寄托着对美好生活的祝愿,对调节劳动生活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2)祟尚互助,团结协作。由于稻作生产季节性强,在生产力低下的历史条件下,农作过程有赖于群体力量。“凡耕获,皆通力合作,有古风”(《镇安府志》),“有无相资,一无所吝”(《赤雅》)。一家有事百家帮,一人有难众人当,这是壮族社会的传统习尚。不少地方在进行重要的生产生活活动时,往往以各种民间的互助组织形式出现,如“轮牧”、“陪工”,以及“婚姻会”、“长生会”、“建新会”、“水利会”、“筑路会”等等。通过这些风俗媒介,发挥团结互助的精神,抵御各种困难,求得共同的生存发展,增强了民族内部的凝聚力。

  (3)生活歌化,乐观向上。壮民族自古素以能歌善唱著称,南朝粱代吴运《晏城(郡治在今广西宾阳境)志》就有“乡落唱和成风”的记载。明代邝露《赤雅》称:“春歌正月初一、三月初三,秋歌中秋节”。人们以唱歌活动作为节庆和社交的重要礼仪,并把习歌善唱视为聪明才智的一种标志,且成为一种普遍的生活迫求。"壮乡无论男女,皆以唱歌为其人生观一之切要问题。人面不能唱歌,在社会上即孤寂寡欢,即缺乏恋爱求偶之可能性,即不能号为通今博古,而为一蠢然如猪之顽民"(近人刘锡藩《岭表纪蛮》),故此,历来节期群体会唱的“歌圩”盛行,社交以歌代言,男女依歌择配的风习延续至今。歌化的社会生活,反映了壮民族的文化心理特性和乐现向上的民族品格。

  (4)社会开化,旧习渐变。壮族具有开放性的品格,其社会亦是非封闭性的,自秦汉以来,就与汉族及其他兄弟民族广泛杂居,密切交往,互相通婚,包括风俗在内的民族文化亦相互吸收融合、变化、发展。例如:壮族的“招郎上门”(即入赘)婚俗,对“重男轻女”和“随夫从一”的封建观念及其婚制,有一定的反抗意义,而壮族与汉族的普遍通婚,更有利于吸收先进文化技术并在“互化”中求得自身的发展;同时,壮族的“不落夫家”故俗亦逐步得到改变。再如,汉族的春节等不少岁时习俗早已成为壮族共度的节庆,亦赋予其民族的形式和内容,春节在舞龙舞狮的同时,还有“打砻”(扁担舞)、唱山歌等传统欢庆活功.源于醮会求嗣的“抢花炮”俗仪,现已变成壮族民间的传统体育项目;源远流长的壮族三月歌会“浪花歌”即“歌圩”活动,如今已发展成为壮族地区各民族共同欢度的“三月三”歌节盛会。

  壮族风俗作为一种民间传承文化现象,它的产生、演变和发展,是由一定历史阶段的物质生产水平所决定和社会生活结构所制约的。随着时代的前进,那些古俗陋习已逐渐成为历史的陈迹,但原始信仰意识以及某些理规遗风在边远地区仍有残存。由于各地的经济和文化发展不平衡,加之自然环境和生活条件的差异,壮族社会风尚呈现新旧交替、纷繁多姿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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