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服饰
明制公服经过元代蒙古人统治之后,明代恢复汉族的传统,明太祖朱元璋重新制定服饰制 Q版《大明衣冠》度。明代皇帝戴乌纱折上巾(乌纱翼善冠),帽翅自后部向上竖起。明初要求衣冠恢复唐制,其法服的式样与唐代相近,只是将进贤冠改为梁冠,又增加了忠靖冠等冠式。自唐宋以来,龙袍和黄色就为皇室所专用。百官公服自南北朝以来紫色为贵。明朝因皇帝姓朱,遂以朱为正色,又因《论语》有“恶紫之夺朱也”,紫色自官服中废除不用。明代的公服亦用幞头和圆领袍,但这时的幞头外涂黑漆,脚短而阔,名乌纱帽,无官职的平民不得服用。公服除依品级规定服色外,最有特色的是用“补子”表示品级。 补子是一块约40~50厘米见方的绸料,织绣上不同纹样,再缝缀到官服上,胸背各一。文官 大明婚礼服饰[1]的补子用鸟,武官用走兽,各分九等。为褒奖官员的功勋,另特赐蟒袍、飞鱼服、斗牛服等服饰。蟒是四爪之龙,飞鱼为鱼尾有鳍之蟒,斗牛则在蟒头上加弯曲的牛角。官至极品则用玉带。所以“蟒袍玉带”就成为这时大官僚之最显赫的装束。平常穿的圆领袍衫则凭衣服长短 明代公服和袖子大小区分身份,长大者为尊。受到诰封的官员妻、母,也有以纹、饰区别等级的红色大袖礼服和各式霞披。此外,上层妇女中已着用高跟鞋,并有里高底、外高底之分。上下层社会的服饰均有明显等级。
明代普通百姓的服装或长、或短、或衫、或裙,基本上承袭了传统,且品种十分丰富。服饰用色方面,平民妻女只能衣紫、绿、桃红等色,以免与官服正色相混;劳动大众只许用褐色。一般人的帽,除唐宋以来旧样依然流行外,朱元璋又亲自制订两种,颁行全国,士庶通用。一种是方桶状黑漆纱帽,称四方平定巾;一种是由六片合成的半球形小帽,称六合一统帽,取意四海升平、天下归一。后者留传下来,俗称瓜皮帽,系用黑色绒、缎等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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