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少数民族概况之哈萨克族

民族概况

我国的哈萨克族主要分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少数分布于甘肃省阿克赛哈萨克自治县和青海省海西蒙古族哈萨克族自治州。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布,哈萨克族人口数为1250458。,其中绝大多数集中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使用哈萨克语,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克普恰克语支。哈萨克先民曾使用过鄂尔浑——叶尼塞文、回鹘文。伊斯兰教传入后,1959年又设计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新文字方案,但推广条件不成熟,1982年恢复使用原有文字,将新文字作为音标保留。

哈萨克族的先民很早就生息在新疆北部及中亚草原。与中国古代曾经统治过今伊犁河谷及伊塞克湖四周地带的古代民族乌孙(公元前2世纪~2世纪)、突厥(6世纪中叶)、葛逻禄、回鹘(10世纪~12世纪)、哈刺契丹(12世纪)、克烈、乃蛮、钦察(12世纪末~13世纪)等有渊源关系。在现代哈萨克族中间仍有一些部落保留着上述古代的名称。据民间有关白鹅的传说,认为哈萨克为“白鹅’’之意。也有人认为,哈萨克是中国古代“曷萨”、“阿萨”或“可萨”的异名。还有人把哈萨克解释为“战士”、“自由的人”、“避难者”、“脱离者”。

国外学者多认为“哈萨克”名称最早出现于15世纪初期。15世纪20年代,在金帐汗国东部出现了乌孜别克汗国,以锡尔河下游为中心,北至托波尔河,东北至额尔齐斯河。1456年,汗国有两个苏尔坦(吉来和扎尼别克),由于内讧向东逃入亦力把里统属地区,亦力把里主把楚河、塔拉斯河流域西七河区让给他们游牧,以增强自己的实力。这一部分脱离乌孜别克汗国的人被称为哈萨克人,意为“避难者’’或“脱离者”。哈萨克人建立了哈萨克汗国。随着汗国的壮大,周邻民族的加入,到15世纪末,哈萨克民族最后形成。1589年,哈萨克人及其分布地区已区分为三个玉兹(血缘的部落联盟):大、中、小玉兹,即清文献中的右、左、西三部。其中的中玉兹(哈萨克斯坦中部地区)和大玉兹(七河流域)臣服于准噶尔部。而小玉兹(西哈萨克斯坦)则于1731年被沙俄吞并。但是准噶尔汗封建贵族烧杀抢掠使哈萨克人民遭到灾难。18世纪中叶,清朝统一了准噶尔部,解除了哈萨克来自准喝尔的威胁。哈萨克三玉兹先后表示归顺清朝,特别是中玉兹和大玉兹,与清朝的关系更为密切。

18世纪中叶起,沙俄侵略中国,并侵入哈萨克草原和原属清伊犁将军管辖的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地区。1864~1883年,沙俄以讹诈和军事威胁手段,迫使清政府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按照条约中“人随地归”的规定,侵占了原属中国的哈萨克族及其居住地区。1864年,游牧在斋桑湖一带的哈萨克族12个克烈部,因不堪沙俄的统治和压迫,离开原牧地,移居到阿尔泰山地区。1883年,哈萨克黑宰部落3千多户迁入伊犁和博尔塔拉地区。划界后,又有了不少哈萨克族迁入了中国境内。至19世纪中叶,哈萨克族占了伊犁地区居民的大多数。他们有丰富的畜牧业生产经验,对祖国边疆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伊犁、塔城及蒙古、哈萨克部落隶属于伊犁将军;北部的阿勒泰初属于科布多参赞大臣,后划为勒泰区(1919)。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结束了清朝对哈萨克人民的专制统治。

社会经济

1949年以前,哈萨克族还处于宗法封建社会阶段。哈萨克族人民大部分生活在高山山麓、河谷、盆地。土壤肥沃,水草丰美,天山山麓和阿尔泰山南坡还是我国五大牧场之一。在特定的地理环境中、哈萨克早已总结出一整套基本生计模式。他们逐水草而居,视季节变化,迁徙到最适宜放牧的牧场,分冬夏牧营地。也有部分哈萨克族人兼营农业。打猎也是哈萨克族牧民生活来源的一种补充手段,猎获物由参加打猎者平均分配。哈萨克牧民放牧的牲畜主要有马、绵羊、山羊。哈萨克骑马、食马肉、喝马奶。用马皮制品,马在哈萨克人民生产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他们的交通工具除马外,还有骆驼、牛等。哈萨克人民用于生产中的牧羊犬和猎鹰也特别广泛,它们是生产中的好帮手。牧区贫富分化悬殊,少数大牧主拥有数千头牲畜,而大多数贫苦牧民只有少量或没有牲畜。以阿勒泰地区为例,占人口10%的牧主占有50%的牲畜,而占90%的牧民仅占有50%的牲畜。牧场名义上为部落所有,实际为大牧主所占有。由部落头人、宗教上层和牧主所组成的封建统治阶级,对贫苦牧民进行残酷剥削。

1949年10月,新疆和平解放,哈萨克族和其他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入了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友爱和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新时期。1954年11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成立,同年先后成立了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该自治州的哈萨克族于1984年迁回新疆巴里坤地区)、甘肃阿克塞哈萨克自治县、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哈萨克族地区相继实行了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哈萨克的畜牧业在建国前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实现合作化以后,采取各种措施,逐步改变了畜牧业的旧面貌,促进了畜牧业生产的大发展。在“以牧为主,农牧结合”的方针指导下,农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哈萨克族地区大力发展工业,著名的克拉玛依油田和独山子油田、伊犁榨油厂、布尔津面粉厂、塔城和阿勒泰的面粉厂、阿勒泰的水电厂等,都是由国家投资在短期内建成的。第二条欧亚大陆桥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拉山口出境。哈萨克族居住的地区在向西开放中处于前缘阵地。对外开放与对外贸易发展很快。

文化艺术

哈萨克族的游牧文化在哈萨克族的游牧、迁徙过程中吸收周围民族的文化内容,创造出了具有特色的哈萨克民族文化。特别是中亚和新疆南部地区的绿洲农业文化、来自西北方向的俄罗斯文化、乌克兰文化、塔塔尔文化以及相当重要的中原汉文化和中国北方满——通古斯文化都对哈萨克文化的发展有影响。

哈萨克族人民在生产生活中实践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哈萨克文学包括书面文学和口头文学,后者的地位十分重要。牧民们在相互交流与联系中,将不同部落的杰出文才创作成口头民间文学加以传承和发展,使之日益丰富。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叙事长诗、爱情长诗、民歌、谚语等,其中尤以长诗所占地位突出。据统计、哈萨克族约有200多部长诗,代表作如《英雄塔尔根》、《阿勒帕米斯》等。史诗有《萨里海与萨曼》、《阿尔卡勒克英雄》等。哈萨克族工艺美术丰富多采。妇女会制作毡房、各种毡制品、毛制品和服饰。不少男子会制作木器、铁器和骨器。用金银、玉石制作的各种装饰品造型艺术水平较高。哈萨克族爱好音乐,能歌善舞。民间乐器有“冬不拉”。

生活习俗与宗教信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哈萨克族绝大多数人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牧民们住的是一种轻便而又易于支撑和拆的毡房。他们的饮食,大部分是肉食和奶食。奶制食品多种多样,如酥油、奶屯僭、奶皮子、奶酪等。他们制做的马奶子是名贵的饮料。牧民主要用牲畜的皮毛作衣服的原料,多用冬羊皮缝制大衣,不挂布面。妇女夏天穿长的花布连衣裙,冬季外罩对襟棉大衣。牧民冬季戴三叶帽,热天则扎用三角布制的头巾。妇女头戴白布盖头,盖头外披白布大头巾,头巾左上端上佩带一件首饰,并戴耳环、戒指和手镯。哈萨克族人民热情好客。对来拜访和投宿的客人给以殷勤招待。

哈萨克族的丧葬习俗是先用清水沐浴尸体,再用白布缠身,然后进行土葬。

主要节日有古尔邦节和肉孜节;还有“诺鲁孜”节,时间在旧历正月,过节的那一天,互相祝贺,有如汉族的春节是送旧迎新的节日。每逢节日喜庆时都举行传统的刁羊、赛马和姑娘追等游戏。哈萨克族大多信仰伊斯兰教,有些牧民仍保留着萨满教的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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