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趣事

  元宵灯节形成后,历朝历代都是年中的一大盛事。南北朝时期,南朝梁简文帝目睹元宵灯节盛况,写下了著名的《列灯赋》。隋代,每年正月,万国来朝,朝廷便将这些外国使者留到十五日,观看灯会,以显示中华之富庶。隋场帝曾有一诗,描写当时元宵灯会之盛景:

  法轮天上转,

  梵声天上来。

  灯树千光照,

  花焰七枝开。

  月影疑流水,

  春风含夜梅。

  蟠动黄金地,

  钟发琉璃台。

  到唐代中期,元宵节发展成为盛况空前的灯节。唐代的灯会是“上元前后各一日”,元宵灯会成为固定假日,灯节从汉代时的一天增加到三天。唐代京城长安历来实行宵禁,夜晚不许人们出门,但唯独在元宵节期间的三个晚上解除禁令,以便让百姓看灯。节日之夜,长安城十里长街,游人如云,热闹非凡。崔液《上元夜》诗云:“谁家见月能闲坐,何处闻灯不看来?”苏味道《正月十五夜》诗中“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两句更是脍炙人口,以致“火树银花”一词成了后来比喻灯光烟火绚丽灿烂的一个成语。

  唐代国力强盛,社会富足,元宵灯会也成了王公贵族争强斗富的场所。据《开元天宝记事》记载,唐明皇李隆基下令建造了一座高一百五十尺的大灯楼,光照长安。杨贵妃的姐姐韩国夫人不甘示弱,特意制作了一座“百枝灯树”,灯树高八十尺,’‘竖立高山,上元夜点之,百里皆见,光明夺目”。

  到了宋代,上元张灯之俗更为繁盛,宋太祖赵匡)$亲自下诏增加元宵灯节的放假时间,将放灯时间从三日增加到五日,从正月十四开始,到正月十八结束。宋代制作的灯笼比唐代的更加精致、更加豪华,灯会更为繁荣、更为热闹。我们从宋代大词人辛弃疾的词《青玉案·元夕》中,可看到当时元宵佳节的盛况: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宋代元宵节期间,官府鼓励市民前往观灯,规定凡到御街观灯者赐酒一杯。因此观灯者人山人海,通宵达旦。统治者以灯节来炫耀歌舞升平,却往往给穷苦百姓造成负担。《晃氏客话》就记载了这么个故事:北宋福州太守蔡襄强令灯节民家每户点灯七盏,当时有个叫陈烈的文人,做了一个一丈多高的巨灯,上面题诗一首,予以讽刺:“富家一盏灯,太仓一粒粟;贫家一盏灯,父子相对哭。

  风流太守知不知,犹恨笙歌无妙曲!”

  从宋代开始,出现了灯谜,即把谜语系在灯上,让看灯的人们在观灯之际进行猜谜活动,增加人们的生活情趣,烘托节日气氛。

  最值得一提的是,清朝以后冰灯传人中原地区。由于满族原本居住在东北黑龙江一带,气候严寒,结冰季节长达数月,因此一直有制作冰灯之俗。人主中原之后,冰灯也传人中原地区。现在,我国东北地区,特别是黑龙江一带在每年元旦至春节期间,都要举行冰灯会,不过,制作方法和花样已经现代化了。

  宋代文学家陆游在《老学庵笔记》卷五中记述了一则有关灯节的趣事:宋代有个叫田登的人做了州官,由于他名字的“登”与“灯”谐音,为了避他的讳,他不许身边的人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同音的字。“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答”,谁要是一不小心触犯了这个忌讳,轻则挨打,重则判刑。因为“触者必怒”,所以不慎犯禁而遭此“榜答”的人数不胜数。为避其名讳,全州的老百姓也只好称“灯”为“火”,“点灯”也只能叫“点火”。

  这一年,元宵节即将来临。按照以往惯例,元宵节里都要燃放灯火、点上花灯表示庆贺。官府放灯,民间观灯、赏灯,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节俗。为此,官府衙门要提前张贴通知安民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赏。这时,官府衙门里办事的人感到万分头痛:无论如何,告示上面的“灯”字都没法避开。可要是写上“灯”字,会触犯州官的忌讳;但不用“灯”字,意思就无法表达出来。

  这件事情真的难倒了一大帮办事的人。绞尽一番脑汁之后,写告示的人决定按照平时的惯例,把“灯”字改为“火”字。于是,全城的百姓读到了这样一则“流芳后世”的布告:元宵节里“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一开始,当地的老百姓还不明就里,尤其是从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错以为官府真的打算要在城里放上三天大火呢!有些人吓得四散而逃,唯恐“殃及池鱼”。

  等到大家最后明白此事原委之后,个个啼笑皆非,气不打一处来。人们不仅讥讽田登是个“放火州官”,而且愤恨不已地说:“这是个什么世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一成语的由来。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已成为人们嘲讽与抨击那些欺压百姓、为非作歹的当权者的经典佳句,并且一直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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