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巴族的历史文化珞巴族起源概述
作者:桂婷
“珞巴”意为南方人。由于居住地区交通闭塞和与外界接触少,社会发展缓慢,直到解放前夕珞巴族还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家长奴隶制阶段。珞巴族内部部落很多,各有不同的自称和他称。据史料记载,自公元七世纪起,珞瑜地区即归入吐善王朝建制,此后一直在西藏地方政府统辖之下。在1965年国庆节,经国务院批准,珞巴人才正式成为中华大家庭中的一员,享受到与其他民族一样的平等权利,1985年的国庆节,经国务院批准米林县南伊珞巴民族乡诞生。珞渝地区很早以来就是中国西藏的一部分。从远古时代起,珞巴族先民就生活在这一带,与藏族先民和门巴族先民一道,共同创造了喜马拉雅山区的远古文明。珞巴族没有自己的文字,所以没有关于本民族历史的文献记载,在藏、汉文献中,也鲜有关于珞巴族族源和历史的记载。虽然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一批考古工作者在喜马拉雅山区获得了一批珍贵的考古发现,但它们尚不足以勾画出珞巴族先民活动的连续的历史轨迹。因此,关于珞巴族的族源问题,只能从喜马拉雅山区生成的各部落丰富的民族传说中去探寻。目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珞巴族大概是青藏高原东南部一带的古老群体中的一支或数支繁衍而来”,“在历史上珞巴族曾有一个从北向南迁徙的历史过程。”根据民族神话传说、藏族古代有关文献记载以及近年来的考古发现分析,可以初步认为珞巴族是珞渝地区古老的土著群体与西藏高原东部数支古老的群体融合繁衍而来。珞巴族和藏族的先民彼此之间的交往见诸文献记载者,始自吐蕃王朝时期。藏文典籍《红史》在记述松赞干布时代的吐蕃疆域时就讲到:“南自珞与门,西自香雄,北至霍尔,东自咱米兴米等均置于吐蕃统治之下”。明末清初,格鲁派在逐渐掌握西藏地方政权之后,也进一步加强了对珞渝地区的管理。1680年,五世达赖发给梅惹喇嘛的文书中,明确指出:“珞渝人等亦入我治下”。受命于清代中央王朝的西藏地方政府以封赠、委派等方式,通过属下宗、奚谷组织对珞渝一些地区实行行政管理。19世纪中叶,西藏地方政府曾一度把珞渝地区划归波密土王管辖。波密土王于1881年在地东村(今墨脱县境)建立地东宗,委派宗本辖五“错”、六寺。20世纪初,波密土王为进一步巩固对珞渝的统治,将地东宗的达岗错扩建为宗,即嘎朗央宗,并在此先后委派过八任宗本。西藏地方政府也经常派人到珞渝地区巡查。1927年,西藏地方政府同波密土王发生矛盾,罢黜波密土王割据势力,将嘎朗央宗仍划属地东宗,恢复达岗错建置。又在达岗错及其以南地区,委“错本”和“学本”,负责收缴租税。当时,西藏地方政府为巩固边防,还派军队到达珞渝南境与印度阿萨姆交界处巡边。西藏地方政府当时对珞巴族的统治办法是:对靠近藏区的地方,直接委派官员管理;对珞渝中部和南部地方,则责成山南十八宗宗本在藏族转山朝圣的时候,准备各种生产生活用品,同珞巴族进行商品交换,通过加强物质交流来巩固对珞巴族的羁縻统治。珞渝地区虽然环境优越,但由于和外部接触较少,珞巴族社会发展比较缓慢,直到20世纪50年代还保留着父系氏族制的浓厚残余,部落虽已出现,但组织尚不完备,远不及氏族所起的社会作用大。珞巴族的各个氏族都有自己共同生活的载域,地域内的山水、森林和土地归氏族公有。氏族之间,大多以山坡、河流为界。氏族成员可以在本区域内自由开垦种植、狩猎、采集、建房,遇有盖房、婚丧大事或外族入侵时,氏族成员之间有互相救助的义务。珞巴族是富于光荣革命传统的民族。从19世纪开始,英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开始伸入珞渝。他们或以考察、开发、传教、采集动植物标本为名,派遣“探险队”来这里刺探有关情报,为他们的经济扩张和军事入侵作准备;或是利用珞巴族各部落之间的矛盾和其他事端,进行所谓军事征讨,企图蚕食这片中国边疆。英帝国主义的侵略活动不仅侵犯了中国领土主权的完整,也严重危及珞巴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19世纪末,由于英国侵略者肆意破坏珞巴人对阿萨姆边缘地区的收税旧制并武力入侵珞渝地区,导致了珞巴族人民的大规模武装反抗斗争。他们利用优越的地理条件和巧妙的战术,用弓箭大刀力克拥有枪炮的入侵者,沉重打击了来犯之敌。英国为了迫使珞巴族人民屈服,曾一度封锁了雅鲁藏布江左岸的广大边界线,但因珞巴族长期与北部的藏区有着密切的经济往来,英军的经济封锁毫无作用,最终不得不撤销这道封锁令。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对珞渝地区的一系列入侵,也引起了中国政府的严重关注,其时边务大臣赵尔丰就向宣统皇帝提出:珞巴“虽为野番,实我之属境”,对英国侵入察隅、珞渝,不能坐视,建议派兵前往,“固我疆域”(赵尔丰宣统二年元月十九日奏),并派程凤翔领兵开入察隅,加强边防,阻止英国人的进一步入侵。1911年,驻藏大臣在派出罗长绮率兵消灭波密土王的残余势力之后,留下藏兵一营据守墨脱。1944年至1945年,英属印度阿萨姆当局又多次派人到珞渝刺探情报,均遭到珞巴族人民的坚决抵抗。此后,英国在苏班什里河流域大肆推行“巴利巴拉开发计划”,蚕食了珞渝地区的部分领土,引起珞巴族人民的强烈反对,西藏地方政府也向英国政府多次提出抗议和交涉。部落与氏族制度迅速解体,是新中国成立后珞巴族社会发生的重大历史变化之一。先前的以氏族和家族为基础的社会结构、氏族首领和家族长代表群体的意志,被新型的社会组织和政权机构所取代。珞巴族地区各乡县成立了人民政府,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自己的政府领导人,他们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行使地方管理权。1959年的民主改革彻底砸烂了三大领主套在珞巴族脖子上的封建农奴制的枷锁,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解放前,珞巴族人民受尽了西藏地方政府、贵族和寺院三大领主的歧视和凌辱,被诬蔑为“野人”,被赶进深山老林,不准随便下山,不准越出范围和外族进行贸易,甚至个别地方不准同藏族通婚。三大领主还规定了数不清的禁条戒律,制造民族隔阂与纠纷,使珞巴族人民陷入苦难的深渊。民主改革后,按照宪法规定,珞巴族人民同全国各民族人民一样,成为国家的主人,享有法律所规定的一切政治权利。
“珞巴”意为南方人。由于居住地区交通闭塞和与外界接触少,社会发展缓慢,直到解放前夕珞巴族还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家长奴隶制阶段。珞巴族内部部落很多,各有不同的自称和他称。据史料记载,自公元七世纪起,珞瑜地区即归入吐善王朝建制,此后一直在西藏地方政府统辖之下。在1965年国庆节,经国务院批准,珞巴人才正式成为中华大家庭中的一员,享受到与其他民族一样的平等权利,1985年的国庆节,经国务院批准米林县南伊珞巴民族乡诞生。珞渝地区很早以来就是中国西藏的一部分。从远古时代起,珞巴族先民就生活在这一带,与藏族先民和门巴族先民一道,共同创造了喜马拉雅山区的远古文明。珞巴族没有自己的文字,所以没有关于本民族历史的文献记载,在藏、汉文献中,也鲜有关于珞巴族族源和历史的记载。虽然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一批考古工作者在喜马拉雅山区获得了一批珍贵的考古发现,但它们尚不足以勾画出珞巴族先民活动的连续的历史轨迹。因此,关于珞巴族的族源问题,只能从喜马拉雅山区生成的各部落丰富的民族传说中去探寻。目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珞巴族大概是青藏高原东南部一带的古老群体中的一支或数支繁衍而来”,“在历史上珞巴族曾有一个从北向南迁徙的历史过程。”根据民族神话传说、藏族古代有关文献记载以及近年来的考古发现分析,可以初步认为珞巴族是珞渝地区古老的土著群体与西藏高原东部数支古老的群体融合繁衍而来。珞巴族和藏族的先民彼此之间的交往见诸文献记载者,始自吐蕃王朝时期。藏文典籍《红史》在记述松赞干布时代的吐蕃疆域时就讲到:“南自珞与门,西自香雄,北至霍尔,东自咱米兴米等均置于吐蕃统治之下”。明末清初,格鲁派在逐渐掌握西藏地方政权之后,也进一步加强了对珞渝地区的管理。1680年,五世达赖发给梅惹喇嘛的文书中,明确指出:“珞渝人等亦入我治下”。受命于清代中央王朝的西藏地方政府以封赠、委派等方式,通过属下宗、奚谷组织对珞渝一些地区实行行政管理。19世纪中叶,西藏地方政府曾一度把珞渝地区划归波密土王管辖。波密土王于1881年在地东村(今墨脱县境)建立地东宗,委派宗本辖五“错”、六寺。20世纪初,波密土王为进一步巩固对珞渝的统治,将地东宗的达岗错扩建为宗,即嘎朗央宗,并在此先后委派过八任宗本。西藏地方政府也经常派人到珞渝地区巡查。1927年,西藏地方政府同波密土王发生矛盾,罢黜波密土王割据势力,将嘎朗央宗仍划属地东宗,恢复达岗错建置。又在达岗错及其以南地区,委“错本”和“学本”,负责收缴租税。当时,西藏地方政府为巩固边防,还派军队到达珞渝南境与印度阿萨姆交界处巡边。西藏地方政府当时对珞巴族的统治办法是:对靠近藏区的地方,直接委派官员管理;对珞渝中部和南部地方,则责成山南十八宗宗本在藏族转山朝圣的时候,准备各种生产生活用品,同珞巴族进行商品交换,通过加强物质交流来巩固对珞巴族的羁縻统治。珞渝地区虽然环境优越,但由于和外部接触较少,珞巴族社会发展比较缓慢,直到20世纪50年代还保留着父系氏族制的浓厚残余,部落虽已出现,但组织尚不完备,远不及氏族所起的社会作用大。珞巴族的各个氏族都有自己共同生活的载域,地域内的山水、森林和土地归氏族公有。氏族之间,大多以山坡、河流为界。氏族成员可以在本区域内自由开垦种植、狩猎、采集、建房,遇有盖房、婚丧大事或外族入侵时,氏族成员之间有互相救助的义务。珞巴族是富于光荣革命传统的民族。从19世纪开始,英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开始伸入珞渝。他们或以考察、开发、传教、采集动植物标本为名,派遣“探险队”来这里刺探有关情报,为他们的经济扩张和军事入侵作准备;或是利用珞巴族各部落之间的矛盾和其他事端,进行所谓军事征讨,企图蚕食这片中国边疆。英帝国主义的侵略活动不仅侵犯了中国领土主权的完整,也严重危及珞巴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19世纪末,由于英国侵略者肆意破坏珞巴人对阿萨姆边缘地区的收税旧制并武力入侵珞渝地区,导致了珞巴族人民的大规模武装反抗斗争。他们利用优越的地理条件和巧妙的战术,用弓箭大刀力克拥有枪炮的入侵者,沉重打击了来犯之敌。英国为了迫使珞巴族人民屈服,曾一度封锁了雅鲁藏布江左岸的广大边界线,但因珞巴族长期与北部的藏区有着密切的经济往来,英军的经济封锁毫无作用,最终不得不撤销这道封锁令。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对珞渝地区的一系列入侵,也引起了中国政府的严重关注,其时边务大臣赵尔丰就向宣统皇帝提出:珞巴“虽为野番,实我之属境”,对英国侵入察隅、珞渝,不能坐视,建议派兵前往,“固我疆域”(赵尔丰宣统二年元月十九日奏),并派程凤翔领兵开入察隅,加强边防,阻止英国人的进一步入侵。1911年,驻藏大臣在派出罗长绮率兵消灭波密土王的残余势力之后,留下藏兵一营据守墨脱。1944年至1945年,英属印度阿萨姆当局又多次派人到珞渝刺探情报,均遭到珞巴族人民的坚决抵抗。此后,英国在苏班什里河流域大肆推行“巴利巴拉开发计划”,蚕食了珞渝地区的部分领土,引起珞巴族人民的强烈反对,西藏地方政府也向英国政府多次提出抗议和交涉。部落与氏族制度迅速解体,是新中国成立后珞巴族社会发生的重大历史变化之一。先前的以氏族和家族为基础的社会结构、氏族首领和家族长代表群体的意志,被新型的社会组织和政权机构所取代。珞巴族地区各乡县成立了人民政府,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自己的政府领导人,他们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行使地方管理权。1959年的民主改革彻底砸烂了三大领主套在珞巴族脖子上的封建农奴制的枷锁,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解放前,珞巴族人民受尽了西藏地方政府、贵族和寺院三大领主的歧视和凌辱,被诬蔑为“野人”,被赶进深山老林,不准随便下山,不准越出范围和外族进行贸易,甚至个别地方不准同藏族通婚。三大领主还规定了数不清的禁条戒律,制造民族隔阂与纠纷,使珞巴族人民陷入苦难的深渊。民主改革后,按照宪法规定,珞巴族人民同全国各民族人民一样,成为国家的主人,享有法律所规定的一切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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