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服饰-飞鱼服


      飞鱼服是明代锦衣卫朝日、夕月、耕耤、视牲所穿官服,由云锦中的妆花罗、妆花纱、妆花绢制成,佩绣春刀,是明代仅次于蟒服的一种赐服。如正德十三年曾赐一品官斗牛,二品官飞鱼服色。据《明史》记载,飞鱼服在弘治年间时一般官民都不准穿着。即使公、侯、伯等违例奏请,也要"治以重罪"。后来明朝规定,二品大臣才可以穿着飞鱼服。景泰、正德年以后,在品官制服之外赏赐飞鱼服、斗牛服、麒麟服。斗牛服等级次于飞鱼服。









明代国家织造局,

专织一种飞鱼形衣料,也就是云锦中的妆花罗、妆花纱、妆花绢,有“青织金妆花飞鱼过肩罗”、“青织金妆花飞鱼绢”、“大红妆花飞鱼补罗”、“大红织金飞鱼补罗”、“大红织金飞鱼通袖罗”、“大红织金飞鱼补纱”,系作不成形龙样,名“飞鱼服”。官员要有一定品级才允许穿着飞鱼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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