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食品消费进入了高峰期,同时也是容易引发多种食品安全问题的敏感时期。为使消费者能够安全地消费食品,避免食物中毒及各类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有证销售要在持有《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单位选购食品。
■看清标志选购食品 时要查看标志,不买不符合标志要求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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