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饮食须记牢15项注意

    春节前夕,食品消费进入了高峰期,同时也是容易引发多种食品安全问题的敏感时期。为使消费者能够安全地消费食品,避免食物中毒及各类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节前采办年货,节中补充主副食品时请留心以下5点:

  ■有证销售要在持有《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单位选购食品。

  ■看清标志选购食品
时要查看标志,不买不符合标志要求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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