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的丧葬

  回族传统丧葬的三个基本原则是速葬、薄葬、土葬。按伊斯兰教义视死亡为“正命”、“返原归真” ,故以入土为安,不得久停,不择时日,不择风水,三日必葬,并就地而葬,故形成了早上死、下午埋,晚上死、次日早上埋,一般不超过三天的习惯。办丧事实行薄葬,反对铺张浪费,不论贫富和地位,平等对待,一律用三丈六尺白布。殓不重衣,不设灵位,不送花圈,待葬期不宴请,埋葬不用殉葬物,祭不列器,不举行任何祭典,出殡仪式简单、安静。根据伊斯兰教传说,真主由土上造化人类始祖阿旦,人死后复归于土。故实行土葬,一律不用棺椁,遗体贴土而葬。坟墓一律为南北方向,呈长方形的土坑,一般长约六尺,宽三尺,深五尺。在坑底的西边掘一与坑平行的洞穴,长约六尺,宽三尺,高三尺,人能躬身出入,将尸体置于洞穴里,头北脚南,面向西方,之后用土坯垒砌洞穴口,填土掩埋坟坑。在地下水位较高或易崩溃的沙滩上,一般只掘一个三尺左右的深坑,准备一个无底石椁或木椁盖尸体。墓顶呈长方形两三层台阶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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