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端午女儿节习俗

  端午节也称“女儿节”,有“追节”的活动。沈榜枟宛署杂记枠称:“五月女儿节。……宛俗自五月初一至初五日,饰小闺女,尽态极妍。出嫁女亦各归宁,因呼为女儿节。”据此则女儿节俗有两项,一是打扮小闺女,二是出嫁女回娘家。另据其他地方志记载,则端午节除出嫁女归宁外,已定亲而未成婚的夫家要赠女家礼物。例如嘉靖河北枟隆庆志枠:“已嫁之女召还过节,未嫁之女夫家馈以彩币等物。”嘉靖河南枟沈丘县志枠:“如婚姻者,多以币帛美果相赠,女未嫁婿家赠之,以重其妇女,已嫁女家赠之,以重其女,谓之追节。”追节之俗尤以河南方志记载详细,看来盛行于中原。嘉靖湖南枟常德府志枠所记追节有所不同,是亲邻间互赠礼物:“亲邻则加以牲醴鞋袜之类,谓之追节。”追节之俗在中国古代岁时节日中具有特殊地位,明朝正德年间陕西枟朝邑县志枠:“五月五日、六月六日、七月七日、九月九日,迎女之已嫁者。”端午追节是这一系列特殊日子中出嫁女归宁的第一个节日。


  万历沁州枟沁源县志枠记载五月五日“隆师逆女”。除了迎接出嫁女归宁外,还有尊师的活动。
  闽浙地区还有五月四日过节的情形,但两省节日来历的说法不同。明代弘治时期浙江枟温州府志枠说:“独平阳、江南初四日做节,谓重四。昔宋小王是日经过其地,民包角黍享之。至今传以为俗。”万历福建枟福州府志枠:“相传端午为王审知忌辰,故俗遂罢节事,至今郡人犹用初四为节日。”嘉靖福建枟福宁州志枠记载此地端午节军民各异:“民以四日,军以五日。”枟寿宁待志枠留下了这种“民四军五”的解释说法:“端午以四日为之。相传国初,民与兵争市肉至相杀,自是民间先一日作节。而旧志云避闽王死忌,未知孰是?”
  此外,弘治苏州府枟太仓州志枠记载该日军人有另外习俗“武臣则率子弟于校场走马射柳”。而万历沁州枟沁源县志枠记载五月五日“是日挂楮钱于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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