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戏(拉萨觉木隆、日喀则迥巴、日喀则南木林湘巴、日喀则仁布江嘎尔、山南雅隆扎西雪巴、山南琼结卡卓扎西宾顿、黄南藏戏)

12-09 数据来源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反馈

藏戏.jpg

藏戏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剧种系统,由于青藏高原各地自然条件、生活习俗、文化传统、方言语音的不同,它拥有众多的艺术品种和流派。西藏藏戏是藏戏艺术的母体,它通过来卫藏宗寺深造的僧侣和朝圣的群众远播青海、甘肃、四川、云南四省的藏语地区,形成青海的黄南藏戏、甘肃的甘南藏戏、四川的色达藏戏等分支。印度、不丹、锡金等国的藏族聚居地也有藏戏流传。


  藏戏的藏语名叫拉姆,意为“仙女”。据传藏戏最早由七姊妹演出,剧目内容又多是佛经中的神话故事,故而得名。藏戏起源于8世纪藏族的宗教艺术。17世纪时,从寺院宗教仪式中分离出来,逐渐形成以唱为主,唱、诵、舞、表、白、技等基本程式相结合的生活化的表演。藏戏唱腔高亢雄浑,基本上是因人定曲,每句唱腔都有人声帮和。藏戏原系广场剧,只有一鼓一钹伴奏,别无其他乐器。演出一般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顿”,主要是开场表演祭神歌舞;第二部分为“雄”,主要表演正戏传奇;第三部分称为“扎西”,意为祝福迎祥。藏戏的传统剧目相传有“十三大本”,经常上演的是,即《文成公主》、《诺桑法王》、《朗萨雯蚌》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汉程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点击举报或反馈。 [我要投稿]
展开全文 APP阅读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