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悠久的蒙古族丧葬文化

作者:桂婷

不管是哪个国家,哪个民族。在人死后都要举行葬礼,但是因为各个地方的习俗的不同,所以每个地方葬礼的方式也不一样。其中蒙古族的葬礼却有很多种类。
那么,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一下蒙古族文化吧!

历史悠久的蒙古族丧葬文化

丧葬
旧时蒙古民族的平民百姓,特别是牧区的贫苦人民,其葬礼是比较简单的。人死前,全家人以至诸亲好友都守在其边。死后,全家举哀,通常不设灵堂,不摆供献,不穿孝服,不烧纸,不用音乐,不给亲友通讣闻。但是差不多都请喇嘛念经。死者没有文字遗嘱,仅口头嘱咐牲畜等遗给某人,遗骨送至何处。倘若死于暴病而没有遗言,其子向呼图克图(活佛)求问死之遗志,以便遵守,按照蒙古民族的传统习惯,家中如长辈死了,忌讳说“死了”,应说“老了”,以示尊敬。

《蒙古秘史》中说:诃额仑知道成吉思汗背着她夺了胞弟哈撒儿的百姓是,很不高兴,在忧闷中“老了”,也就是说“死了”。可见蒙古人使用“老了”这个字眼的历史是很长了。喇嘛死了,也不准说“死”,而称“圆寂”。蒙古族的丧葬礼仪,经过元、北元(明)、清各朝代,七百多年中,有许多变化,加之各地自然、经济、文化条件不同,丧葬礼仪也不一样。一般分深葬、野葬、火葬、土葬等几种,其中石葬、深葬、风葬属于宫廷葬法。

石葬
马长寿着《北狄与匈奴》一书根据出土文物认定:“蒙古草原牧民早期埋葬死尸的方式就是墓葬。到部落和部落联盟时期约公元前七至二世纪之际,蒙古各地广泛地采用了石墓的形式。

所谓石墓,就是把石板侧埋于地上,成一四方形的围垣,然后把死者和殉葬物安置其中,最后再掩埋起来成为坟墓。并且书中还提及从出土文物看,“蒙古各地石墓里发掘出来的殉葬品,并未发现数值上有很大差异”,它说明当时社会内部还未发生显着的财产分配不平衡的现象。这种葬法是匈奴和其他北方民族在公元前的丧葬方式。

在喀喇沁发现的古墓,也曾见过十六至十八世纪的石墓。清末乃至解放前,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浩特)一带仍保留着少数的石墓葬俗

风葬
《魏书·失韦传》说:“父母死……尸则置树林之上。”这种“风葬”或称“树葬”大概就是《蒙古秘史》里记述的“林中百姓”所特有的一种古老的丧葬习俗。这种习俗在我国北方少数民族中也延续时间较久,鄂伦春、鄂温克族中,还有流行,但在蒙古民族从九世纪以后,已经基本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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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葬
十三世纪,蒙古社会发生急剧变化。《元史》卷七十七《祭祀志六》载:凡宫车晏驾,棺用香南木,中分为二,刳肖人形,其广狭长短,仅足容身而已。殓用貂皮袄,皮帽,其靴袜、系腰、盒钵,俱用白粉皮为之。殉以金壶瓶二、盏一、碗碟、匙筋各一,殉讫,用黄金为箍四条以束之。

其葬法,《黑鞑事略》载:“其墓无冢,以马践蹂,使如平地。”叶子奇《草木子》卷之在下《杂制篇》载:“送至……寝地深埋之,国制不起坟垄,葬毕,以万马蹂之使平,杀骆驼子其上,以千骑守之,来岁春草即生,则移帐散去,弥望平衍,人莫知也。欲祭时,则以所杀骆驼之母为导,视其踯躅悲鸣之处,则知葬所矣。”所以从成吉思汗开始,直到元末的脱欢帖木儿,至今都未发现他们的墓迹。成吉思汗认为“英明在世,不留其骨”,意味着人生在世“使其神,用尽力”,死后就无需再留什么了。其实,这种习俗是很好的。

野葬
蒙古的丧葬习俗,经过元、北元(明)、清各个朝代,又有了许多变化。特别是喇嘛教传入后,在草原牧区出现了野葬。

人死了以后,给死者穿上新衣服、新靴,用白布缠身,把尸体放在勒勒车上(也有的不用勒勒车,是用马或骆驼驮),用鞭抽打牲畜,把车赶向固定的野葬地,不用人驾驭,让它作意奔走,任意颠簸。死尸掉在哪里也无人管。直到第三天才沿车辙去找尸体。找到尸体后,如果尸体已经被野禽、野兽吃掉,就认为已经升上了天堂。要是禽兽没吃,就要请喇嘛来念经,给他赎罪。这种地野葬法不留墓迹。

有的野葬略有不同。就是装尸体的车要有人驾驭,到了野葬地让车子任意颠簸,尸体在哪里落地,哪里就是吉祥的葬地。马上用土块、石块把尸体围起来。第三天与前述方法一样,去看尸体,如被禽兽吃了,就高兴地把尸骨、遗物掩埋起来;如没被吃,就要请喇嘛念经。

这种葬法的特点是“求天卜地”,流行的范围很广。

火葬
萨满教和喇嘛寺庙影响的地方,又出现了火葬的习俗,但火葬并不普遍。只有孤独老人,未婚青年,传染病患者死后才要火葬;也有生前留有遗嘱的则要遵嘱火化。葬法是:丧礼过后,将死者与棺木一同火化,有的把骨灰撒于山、河(郭尔罗斯人,认为松花江流入大海,是死者的极乐世界,所以多撒于此水),也有的富人、贵族,把骨灰送到五台山埋葬。火葬,除骨灰撒于山、河者外,均留墓迹。火化时不能用自己一家的木、柴,要募集百家木、柴做为火化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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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葬
清代以来的蒙古民族,主要还是土葬。这一时期,蒙古民族也出现了坟茔地。葬法是选择好墓地后,掘穴,中等以上人家还在穴中砌砖或石。从郭尔罗斯开挖的古墓葬看,有的墓穴全部用大青夸磨砖对缝砌成,穴内有尸床。蒙古民族王公台吉死时葬法甚为讲究。

死者要用布帛把尸体裹严纳入棺内,在王府置三年或七年,谓之停柩期间叠石造屋,藏棺其中,谓之陵。并设守陵户常住陵旁。守陵户的多少,根据王公贵族的品位有定例,如亲王为十户;郡王八户,固伦公主与郡王一样;贝勒、贝子为六户,和硕公主与贝勒、贝子相同;镇国公、辅国公为四户;辅国公以下的一般官员及没有功劳者,皆不得有守陵户。郭尔罗斯王爷、协理皆称墓地为“衙门”。

孩儿葬
孩子的葬礼,实际上也是一种天葬。到目前为止,牧区保持天葬最彻底的也就是孩子了。但它有两个特点,是别的葬礼中绝对没有的,所以单独列为一节:一、别的葬礼不能由女性直接操持,惟孩儿葬少了女性不行。二、没有鬼魂一说,显得温情脉脉。

母亲葬孩子
孩子死了,没有那么多繁礼缛节,母亲的找块新白布,粗针大脚地缝个口袋,把死孩装进去,背到大道中央或三叉路口,连口袋扔下走了。走路人看见,便把口袋托起,走到近处一个向阳背风的地方,揪起口袋底子一抖,就把孩子抖出来了。有些人家,口袋里还放着孩子心爱的玩具、好吃的东西或碗筷等等,路人把这些东西随便揣上一件,可回家去。

甘当“指路人”
大人死了,葬得越远越好,别人生怕染晦气,避之惟恐不及。孩了没过十二,灵魂还没有长全,不能成鬼,自己也找不到转生的人家,所以特别需要一个“指路人”。那个第一个碰见孩子,把他从口袋里倒出来的人,就是孩子的指路人。孩子的灵魂跟着指路人回到家里,托生为他的孩子,玩耍是孩子的天性,谁要把他的玩具拿走,他就寸步不离地跟回家去。因此牧区有些缺子少孙的人家,往往伸长耳朵打听谁家把孩子扔在什么地方,好去做个“指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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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他再回来
当然,最高兴的自然是转回来,再成为自己的孩子。如果三天头上,孩子还赤条条的躺在那里,未被狼吃狗啃,说明孩子的灵魂还没被领走。这时就不能像一般人那样,请个喇嘛念经赶紧把他送走,而是千方百计再把他领回来。因为儿子既未成人,死了也不会成鬼,只是一个可怜巴巴的小灵魂,自然跟上父母更合适。父亲的做法是解下套马杆的套索,一边拖在地下往家走,一边喊着孩子的名字,灵魂就跟着拖下的痕迹回来了。

母亲的做法就温柔得多,她解开白嫩的乳房,把奶盘揉一揉,使奶水来精,挤在孩子的脸上、身上和跟前的草地上,再拖着背过孩子的背带,一边走一边叫:“我的孩子回我家,来世再转妈妈娃,呼瑞呼瑞呼瑞!”孩子嗅到乳香和自己充满奶腥味的背带,自然就跟回家来了。有心计的父母,常常在孩子的手上、腿上、腚上,用朱砂、墨汁、锅底灰涂个印记。如果她的下胎婴儿,正好在某个部位有她做过的印记,她就会欢天喜地,逢人便讲:“我那孩子又转回来了。”有的痴情妈妈,总是舍不得把夭折孩子的襁褓、摇篮、小衣袍扔掉,眼巴巴地等着孩子回来穿用呢!

喇嘛在葬礼中
清末以来,由于民族杂居区不断扩大,农业区、半农半牧区逐步走向定居,丧葬习俗也在不断改变。在牧区基本还是沿袭野葬方式,在农区则基本采取土葬。因为受萨满教和喇嘛教的影响,丧葬中有很浓厚的宗教色彩。人死后要请喇嘛念经,要给寺庙和喇嘛赠送牧畜、布帛、钱财、珠玉,以及其它物品,请喇嘛为死者祈福。

喇嘛是蒙古葬礼中必不可少的角色。是葬礼的总导演,死者灵魂的安顿者。由于常人只擅长生前的种种事体,对死后的情景感到茫然而可怕,于是喇嘛这类专业人才就出来充当了中介人,凡人凡事得听他安排。比如死者要停尸多少天,什么时候出殡合适,墓地建在何处妥当,什么生肖的人在起灵和下葬时要回避等等,都得请他掐算。他的活动不仅贯穿了葬礼的全过程,而且更有超前性和延后性。人没死他就来了,人死三年后他才彻底走开。

喇嘛的葬礼期间的茶饭相当丰盛,富裕的人家还有赏赐,白吃又白拿。不但邀请的喇嘛每人一份,就是闻讯而来的不速之客也照此办理,所以来的闲散喇嘛很多。书载察哈尔镶黄旗鲍永隆、孟克鄂齐尔等富裕人家给所有参加葬礼的客人每人一份食品。喇嘛除食品外,每人还要外加哈达一条和财物。

喇嘛在葬礼中的活动主要是念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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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之前
人死之前,一般人家要请喇嘛念经七十四小时,喇嘛的诵经声和铃鼓声极富音乐感,充满平和安静的温馨,这时弥留之际的死者是一种安慰和召唤,似乎他面对的不是死亡的幽谷,而是美妙的天堂。

人死之后
人死之后,蒙古人不讲究棺材搭灵棚,而是在原住所吊一帘幕,主要任务还是念经。有的地方白天喇嘛念藏经的“精装本”,晚上俗人念《玛尼》的翻译本。如此进行三、五、七日不等。

出殡途中
出殡时前有“浩尔劳”导引,后有喇嘛骑马督行,中间是灵车一辆,最后是送葬的人群。

安葬以后
到了墓地安葬以后,喇嘛仍要焚香烟祭,围坐念经祝词。后辈子孙则根据词的内容,在死人的脚下焚祭食品。

超度亡灵
送葬三天以后,喇嘛要超渡亡灵。他钻进一座专门安排的毡包中,靠着东南的毡壁,用死人的衣服装扮个人形。不做新袍,旧袍捡好的穿。领口处放上帽子,脚下放靴子,腰里系腰带,安排停当坐在那里。前面桌子上,摆着死者用过的鼻烟壶或首饰(如果是女性的话)之类。外面还鞴好一匹马,全鞍全鞫,齐齐整整。喇嘛念经的意思,就是超渡亡灵,把他扶上马送一程。

《绥远通志稿》记载:“死后三日或七日,有叫魂之举,至时备纸马、银钱诸物事,富者并须备活马一匹,贫者则以纸代祷以后,马如负重远行,汗流如注者,家人皆喜,谓死者已乘此马驰往乐地,焚化香褚送别。”那匹马并所有衣服,都归了这个念经的喇嘛。

解除禁忌
此后到二十一(三七)、四十九(七七)、甚或三年头上,还要请喇嘛念经,这样才能解除守孝居丧的一切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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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尸者
在蒙古葬礼中,通常跟尸体直接打交道的,除了喇嘛,大概就是收尸者了。喇嘛是超渡亡灵的,动口不动手。收尸者是安顿肉体,动手不动口。虽然在实际的重要性上,收尸者超过了喇嘛,可是地位远比喇嘛低贱。除了死者的苫面布、裹尸布和一双袜子,别的好东西全让喇嘛拿去了,属于“受苦不挣钱”者。在民间也没有形成一个固定的阶层,常常是由死者的遗嘱指定的,以跟死者属相相克为好。不过,有些时候收尸者也干喇嘛所干的勾当,有些请不起喇嘛的人家,往往就请收尸者一并代劳。

收尸者的任务有下面几项:
(1)入殓死者:病人一合眼,别人就不敢接近了。收尸者便挺身而出,在死者跟前煨上香火。那时无口罩,用毛巾紧紧捂住口鼻,用双手的无名指,一下一下地往上搓死者的额头,赶他的灵魂快走。死者肚内如有余气,切忌扑入活人七窍。

因此总是与死者保持一段距离,用双手不断挤压他的腹部,使气慢慢排出。这时便说:“时辰到了”,男人从左腿开始,女人从右腿开始,脱裤子,脱袍子,矫正对方姿势,把头发散开(有的地方男剃头女梳头),弄得赤条条后,脚上穿上袜子,脸上盖上白布,身上用白布裹起来。这时,子女们就可以在脚上放哈达(相传灵魂藏于脚内),跪在那里磕头了。

(2)帮助出殡:出殡的时候,车上拉上死人,收尸者在前面骑马开路。马在哪里撒尿,哪能里就是最好的墓地。如果马索性不尿,收尸者就丢骰子卜一下,定个大体方位,铺下一方白布,用扁羊角在外面画一圈,再把白布去掉,就算划出了墓地。

死者一律头朝北,长者靠上,壮者居中,少者靠下。收尸者燃起一堆火,念经烟祭。子女们把食物焚烧在脚边,绕着尸体“呼瑞”三圈,在脚下叩头而去了。收尸者留下,把苫面布取了,袜子脱了,裹尸布扒了,赤条条把死者丢在野地不管了。这三样东西都归了收尸者。所以民间有句俗话“死者加一匹大布都不能给自己带走。”

(3)三日探尸:三天以后,后代中的男性和收尸者要去探尸。亲人从脚的方向来,远远地下马站住,观望老人狼吃狗啃没有。收尸者则走到跟前,焚火烟祭,别人也远远地绕尸三周,再在脚下叩三头而回,从此以后,游牧他乡,再不回来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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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丧葬习俗
指路(“苏讷思穆日扎合”)
人死后要请喇嘛念经、指路,让死者到“德娃珍”去。“德娃珍”民间认为那里没有灰尘,是享福的地方。

丧服
有的地方死者穿蓝裤,白布衫。蒙古民族以白为纯洁,以蓝为民族本色。布用平纹,不穿绵衣。儿女不许伸手给死者穿衣。死者遗留衣服,多赠给为死者穿衣服的人。

停灵
入殓时死尸不能从门过,要打开窗户,用秫吉三根拼成门形,尸体从窗户抬出去。(平日里小孩子不许跳窗户,孩子跳窗户还要跳回来,再从门走。)

出殡
出殡时,灵车上不是死者头朝前,而是脚朝前。

杀牲
死了人,无论穷富都要死牲祭献,根据穷富不同,大至猪头,小至鸡。在一定程度上是古代“杀殉”、“血祭”的遗俗。死者如年岁高,供品被视为福物。供品要分给亲族人们。祭献的鸡,多留给送灵下葬的人们出殡回来后食用。

合葬
夫妻合葬与他族不同的是男在右,女在左。

烧食物
蒙古民族不烧纸,是烧些死者生前喜欢用的食品。焚烧食用后的畜骨为死者祝福。

服丧
古时有守孝习俗。《北史·室韦传》载:“父母死,男女娶哭三年。”近代变为祭七(“首七”、“三七”、“五七”、“七七”)、祭百日、周年。服丧期间,穿素服、禁娱乐。
有的地方的蒙古民族,未婚男女、孤身无子者、月子病(产期患病)患者或恶病(传染病、痨病、恶疮)患者,以及横死(凶杀、车祸等致死)者,均按火化后再土葬的习俗。火化后,把骨灰碎骨装入布袋,再装入坛罐中埋入地下。

蒙古民族的丧葬仪式,有受其他民族影响的部分,也深受宗教影响。一般说,蒙古民族的丧葬仪式,比较纯朴,礼仪节俭,多具有宗教色彩。

如今,随着社会发展和思想文化的提高,一些带有宗教色彩的丧葬活动如念经等已经逐渐少了。土葬正逐步发展为深葬;火葬也不再限于原有那些,逐步习惯于送火葬场火化(多见于城镇)。在牧区,葬礼完后,为亲友们摆殡席,蒙古人称“宝音阿日哈”。城市中的一般举行追悼会,以缅怀死者,寄托人们的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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