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的花灯

元宵节最具代表性的符号就是赏花灯。
  元宵燃灯的风俗来源于上古燃火夜游驱疫的巫术活动,直到汉朝,随着佛教燃灯祭祀的风俗习惯流传到中原,燃火夜游的古俗演变为了元宵张灯的习俗。所以,元宵节赏花灯夜游的习俗是“中西合璧”的结果。唐代的赏花灯活动更加兴盛,皇宫里、街道上,处处挂灯,还要建造巨大的灯轮、灯楼和灯树。唐初的诗人苏味道在《正月十五夜》诗序中提道:“京城正月望日,盛饰灯火之会,金吾驰禁,贵戚及下里工贾,无不夜游。”
  到了宋代,元宵灯火习俗更加兴盛。帝王们为了粉饰太平,体现与民同乐,元宵节都要亲自登上御楼宴饮观灯,并且要求百姓无论贫富一律张灯。陆游《老学庵笔记》记载,田登做州官时,自己规定要避讳他的名字,谁误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气,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下属不得不把“灯”叫做“火”。正月十五摆设花灯,允许民众进城观看,下属为了避讳他的名字,只得在布告上写道:“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这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由来。
  元宵的爆竹与灯饰的色彩共同烘托出元宵节日的热烈气氛,也正是这样的热闹场景吸引着乡村、城市的居民,让他们走出家门,看戏、逛灯、走百病、闹夜,就连平日隐藏深闺的女子这时也有了难得的出游的机会,也给未婚男女相识提供了一个恰当的场合。欧阳修《生查子》: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辛弃疾《青玉案·元夕》:“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描写的都是元宵夜的爱情生活,所以元宵节又被称为中国的情人节。
  其实不光是未婚男女,已婚者也想凑凑热闹,司马光的夫人在元宵夜打扮着准备出门看灯,司马光问:“家中点灯,何必出看?”夫人回答说:“兼欲看人。”
  到了明代中期以后,随着城市经济有了较大发展,作为市井生活重彩的元宵佳节,在当时更是人烟凑集,花灯锦簇。福建人尤其重视灯会。
  明人谢肇浙在《五杂姐》中写道,当时天下之灯没有超过福建的,“富贵之家,曲房燕寝,无不张设,殆以千计,重门洞开,纵人游玩。市上则每家门首悬灯二架,十家则一彩棚。其灯上自彩珠,下至纸画,鱼龙果树,无所不有。游人士女,车马喧闻,竞夜乃散”。
  清代元宵节张灯的时间有所减少,但增加了“闹元宵”的节俗,据《清嘉录》记载,“元宵前后,比户以锣鼓饶拔,敲击成文,谓之闹元宵,有跑马、雨夹雪、七五三、跳财神、下西风诸名。或三五成群,各执一器,儿童围绕以行,且行且击,满街鼎沸,俗呼走马锣鼓”。老舍先生对老北京的元宵节记忆深刻:
  有名的老铺都要挂出几百盏灯来,有的一律是玻璃的,有的清一色是牛角的,有的都是纱灯,有的吝形各色,有的通通彩绘全部《红楼梦》或《水浒传》故事。
  这,在当年,也就是一种广告,灯一悬起,任何人都可以进到铺中参观;晚间灯中都点上烛,观者就更多。这广告可不庸俗。干果店在灯节还要做一批杂拌儿生意,所以每每独出心裁的,制成各样的冰灯,或用麦苗做成一两条碧绿的长龙,把顾客招来。
  这种全民的派对,在宋以后的传统社会中非常少见,对平时被限制在各自封闭的时空中的人们来说,十分难得。元宵节是一年中重大的“狂欢节”,人们在这一天打破日常秩序的约束,实现着本性的感官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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