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甲戏(柯派)

2013-12-09 0 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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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地区或单位:福建省晋江市

高甲戏旧称“戈甲戏”、“九甲戏”,是福建五大剧种之一。它孕育于明末清初,早期称“宋江仔”、“宋江戏”,清末始出现“高甲戏”之名。

高甲戏的脚色体制中,以丑行表演最具特色,吸引力最强,影响也最大。一代名丑柯贤溪以独具一格的表演艺术活跃在舞台上近一个世纪,征服了几代观众,开创了高甲戏艺术的新纪元。

柯派高甲戏的丑行有男女丑之分,男丑包括破衫丑、公子丑、傀儡丑、服丑、家丁丑等,女丑可由男角扮演,别具特色。柯派丑角的表演细腻生动,诙谐风趣,火爆热烈,妙趣连台,充满生活气息,女丑的表演尤显夸张幽默。其道白抑扬顿挫,吞吐有致,准确清晰,韵味十足,带有浓重的山野气息,向为闽南观众所喜闻乐见。柯派女丑表演时按人物年龄设计身段、表情、动作,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表演程式,能精细地区别十七八岁少女、二三十岁青年妇女直至七八十岁老年妇女的不同特点。此外柯派还有一套“女丑十八法”,系统记录了女丑表演的技艺。高甲戏柯派丑行常演的代表性剧目有《唐二别妻》、《妗婆打》、《管甫送》、《骑驴探亲》等,演唱曲目则有“四季歌”、“福马郎”、“将水令”、“金钱花”、“灯红歌”等。柯派高甲戏丑行表演艺术源于闽南,成于菲律宾,兴于晋江,与闽南语流行地域民众的文化生活关系密切。它见证了闽南地区发展的历史,带有明显的地域文化特征,既是闽南地区宝贵的历史文化财富,又是海外侨胞、台港澳同胞维系乡情的精神纽带,在民俗学、语言学及闽南地方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研究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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